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0〕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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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残联、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局、卫生局、发改委、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城建局、广电局、扶贫局《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市残联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局卫生局发改委
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城建局广电局扶贫局
为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发〔2009〕9号)和《陕西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我市共有16.7万残疾人,直接影响53.5万家庭人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服务设施不够健全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努力让残疾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
2、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总体规划,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探索建立“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3、目标任务。到2012年,初步建立起“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到2015年,“两个体系”建设相对完善,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少年儿童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生活更加富裕,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广泛。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加强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扩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
1、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一人多残、老残一体、特困残疾人等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优先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并随低保标准逐步提高。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及时进行救助并妥善安置。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并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城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结合移民搬迁、生态搬迁、安居工程等项目实施,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补助范围,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并对贫困家庭残疾人学生或子女实行入学资助;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或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或困难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2、落实残疾人社会补贴待遇。支持县区政府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补贴;按规定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鼓励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3、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相配套的孤残儿童综合性福利政策,支持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改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做好伤病残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加强和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发展专项服务,强化服务机构管理,推进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1、加快建设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医疗、特教、福利等机构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工作。加强市、县、乡三级康复机构建设,市级康复机构要建设成为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县区康复机构要开展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和社区康复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室,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2、健全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门招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教育学校,开展早期干预、教育和康复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和建设,增强师资力量,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强化残疾人法律政策、社会公德、健康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残疾人自信、自尊、自强、自立,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3、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政策,完善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地税代征,财政代扣”,确保资金征收到位。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保护,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加强对一户多残、重度残疾、残疾人低保户和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并将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4、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务,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支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帮助农村残疾人获得扶贫贷款贴息,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与保障政策。
5、逐步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市县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工疗、农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疏导等服务。市县区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和急需的托养服务,对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进行指导。乡镇、社区依托社区服务设施、福利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等服务,以多种形式支持残疾人居家安养。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有条件的县区可先行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6、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各级城建规划部门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及居住建筑、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各级教育、民政、交通、残联等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福利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旅客车站等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应提供语音提示、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实现信息无障碍。
7、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全民健身等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设置残疾人服务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艺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市县区电视台、广播电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节目,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8、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残联等有关部门、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9、加快整合残疾人信息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其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监测和调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实现资源共享。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发改、财政、残联、教育、民政、劳动、卫生、科技、司法、城建、广电、扶贫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协调解决全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残联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2、明确职责任务。各县区政府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实施“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协助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各级残联要把“两个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准确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建立残疾人需求与保障档案,促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
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培育“两个体系”建设的先进典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新措施、新经验和新成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引导更多的人加入到扶残助残行列,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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