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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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推进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2011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和构建和谐铜川的高度,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一、对1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依托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1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改善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争取省级专项资金30万元,市级财政和实施项目区县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对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实施改造。
三、为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充分发挥全市各白内障复明中心作用,并邀请陕西省复明一号眼科流动手术车来铜川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今年计划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00例。
四、对90名在校贫困残疾少年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对贫困残疾学生入学深造给予资助。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配合“扶残助学”、“彩票公益金助学”等项目实施,对90名在校贫困残疾少年儿童给予生活补助。按照大学学生每人3000元、大专学生每人2000元、中专学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录取的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入学深造给予一次性资助。
五、资助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家庭副业。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万元,资助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养殖业、种植业、手工业等家庭副业,每户资助1000元,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
六、在17个乡镇、社区、行政村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市县安排资金26.5万元,按照残疾人“温馨家园”标准要求,在17个乡镇、社区、行政村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完善服务设施,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七、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贫困精神病免费服药项目,为373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12名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矫治手术;为7名智力残疾儿童、11名脑瘫儿童、3名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训练;为34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定期发放价值17万元的药品。
八、为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200件。邀请陕西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来铜川实施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项目,为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200件。
九、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活跃残疾人生活。组建代训脑瘫足球队,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完成耀州区、王益区和宜君县的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建设。
十、为240户家庭生活困难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实施居家安养服务。争取省级资金16万元,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6万元,资助240户家庭生活困难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实施居家安养服务。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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