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20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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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的意见
咸阳市绿化委员会
为了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动员和发动全社会力量投入国土绿化事业,着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实现咸阳城乡园林化。咸阳市绿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的重要意义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其特有的全民性、义务性、法定性、公益性,调动了全市人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极大的改善了我市城乡生态状况和环境面貌。
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实现咸阳城乡园林化,是在充分认识和分析市情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突破发展的现实要求,是将咸阳打造成生态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
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既是丰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有效形式,又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实现咸阳城乡园林化的具体体现,是培育生态文化的有效载体,对进一步拓宽全民义务植树领域,创新全民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着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调动全社会广泛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明确认建认养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驻地机关、学校、企业、社会团体,驻军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以单位、家庭及个人的形式均可参与。“认建”是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他法人组织或个人,在规划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化区域内,新建绿地、广场,种植树木或在规划区域实施荒山荒地造林的行为。“认养”是指上述单位和个人对已经栽植的树木、公共绿地、新造林地块、古树名木,委托机关单位直接参与养护的行为。树木绿地认建认养坚持“自愿参与、奉献社会”的原则,采取以资代劳或以劳尽责的形式进行。
三、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植树造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要进一步拓宽义务植树的载体,丰富义务植树的内涵。要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广泛开展栽植“纪念树”、建设“企业林”活动,把义务植树与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管护、认建认养绿地、单位庭园绿化、创建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市(县)、园林式单位、绿色校园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按照“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鼓励和动员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出资、出力,承建绿化项目,认养绿地广场及树木,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落实认建认养活动的管理措施
要把认建认养林木纳入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范围,统一管理,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制定认建认养林木规划,按照由点到面、逐步展开、稳步推进的原则,合理确定认建认养对象,划定认建认养范围。凡认建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在认建认养期内,年度义务植树活动不再安排;认建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在认建认养期内,对所认建认养的林木、绿地拥有监护权;认建认养的单位出资5000元(个人出资1000元)以上,市绿委为其颁发《咸阳市全民义务植树纪念证》证书;对认建认养的费用,个人达5000元以上、单位团体达20000元以上者,允许其为所认建认养的树木、绿地悬挂或树立认建认养荣誉牌;除古树名木外,林木、绿地连续认建认养资金额累积,个人达20000元以上、单位团体达100000元以上的,经绿化、林业或建设(园林)主管部门批准,可取得该纪念林、纪念树或绿地的冠名权。
五、加强对认建认养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认建认养林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引导,确保认建认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加大认建认养活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认建认养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深入宣传林木的生态价值和公益价值,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人士踊跃参与认建认养林木活动。认建认养活动采取“市绿委统一领导,各县市区绿委(办)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主动为认建认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城市绿化办公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林木认建认养活动组织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帮助做好规划设计、协调解决造林绿化用地、种苗,促进认建认养活动有序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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