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阳市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阳市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2009〕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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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阳市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咸阳市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咸阳市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实施方案。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咸阳市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市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中国残联要求2010年全面启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总体要求,2009年12月底前,我市完成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并进一步规范、充实、完善残疾人基本情况档案,建立准确有效的全市残疾人电子化动态管理数据库。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副秘书长杨劝林任组长,市残联理事长赵书学、市财政局副局长孙忍厚、市卫生局副局长吴学让任副组长的市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由市残联负责具体协调和全面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残疾评定与换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1日-31日)。各县市区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市残疾人综合信息网,搞好宣传发动;要制定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实施方案,强化定点医院和评残鉴定医生业务技能,抓好残联系统相关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做好办证所需硬件准备工作。
(二)集中办证阶段(8月1日-11月30日)。全面实施残疾人证件换发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要求,集中鉴定、发证。各县市区残联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安排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表、鉴定表(1式3份)报市残联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县市区残联发放残疾人证。根据中残联〔2008〕10号文件要求,市残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换发工作中标准、程序及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办证质量。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汇总整理有关表格、资料,并归档。12月上旬,各县市区对集中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残联。自查后,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县市区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等载体,积极宣传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关爱残疾人的有关政策,使社会各界都来支持残疾人工作,关心残疾人事业,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二)落实经费,保证工作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证件采用机制打印。相关费用在残疾人保障金中给予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专用计算机、打印机、配套器材、专用网络及相应表格资料及时到位,保证我市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的顺利开展。
(三)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各县市区要结合残疾人换证工作,全面摸清残疾人康复、就业等各类需求底数,认真做好残疾人基础数据的调查录入工作,力争将全市残疾人基础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之中,使残疾人工作逐步进入网络化、数字化动态管理轨道,为今后残疾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严格标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中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要求,开展办证工作,严肃纪律,严格把好残疾鉴定、残疾人证核发关。要做好相关数据特别是残疾人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严禁将残疾人个人信息用于非残疾人工作领域。办证有关资料、表格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抓好落实,确保我市换发工作按时、规范、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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