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0〕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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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0〕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9月2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同时,今年9月,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等五厅局(办)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陕扶办发〔2010〕133号),对两项制度衔接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范围对象、主要内容、实施程序等提出了明确意见。根据陕扶办发〔2010〕133号文件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国家扶贫标准的提高,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开发扶贫与生活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其目的就是建立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监测管理机制和分类帮扶机制,真正达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于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具有重大意义。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提高行政效能和扶贫效果的有益探索,是完善扶贫政策体系的内在要求。共同识别贫困人口,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于更好地提高政府扶贫资源的使用效能,完善扶贫政策体系至关重要。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做好“两项制度”衔接对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脱贫致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抓紧抓好。
二、认真做好低收入人口和低保五保人口的识别工作
“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覆盖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要求紧。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上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识别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把好五关。一是把好宣传培训关。“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涉及广大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以群众为重点宣传对象,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将有关政策、操作办法等宣传到群众中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市上将于近期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员培训会,重点对县级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各县区也要做好入户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水平、敬业精神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确保“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有效进行。二是要把好识别标准关。按照省上规定,农村低保的识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农村人口;农村扶贫的识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农村人口(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三是要把好对象识别程序。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民主公示要求,认定扶贫和农村低保对象。对于农户的申请,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识别指标分别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市、县扶贫办审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市、县民政局审批。四是是要把好扶持对象建档立卡关。对确定的低收入户,各县区组织各乡镇、村组调查人员进行入户调查,逐户调查了解各类扶持对象的基本生产生活情况、贫困状况、受扶持情况和扶持项目需求情况,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将有关档案、资料逐级汇总整理,录入到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薄、县区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五是要把好分类帮扶措施关。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救助。将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基本生活状况的困难家庭,要进行重点保障,实行全额补助;其他特殊生活困难户要实行差额补助,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也可享受扶贫政策。对扶贫开发对象,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持。对有劳动能力而没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发展生产;对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对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或者根据农户意愿实施搬迁扶贫。对扶持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给以重点扶持。
三、落实责任,通力协作,扎实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协作,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扶贫部门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交叉对象的识别工作,研究提高农村扶贫对象识别的准确率,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同时,对扶贫战略和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完善的建议。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在认真做好低保对象识别认定的同时,落实好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提供足够的工作经费,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负责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统计部门和农调队要及时提供统计技术支持和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对象识别的直观指标。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情况,对扶持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要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10月底完成对象识别,11月底完成信息录入,12月底进行回顾总结和查漏补缺。
四、加强领导,严格督查,按时完成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
市上已于四月份成立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各县区政府也要切实加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领导,要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和奖惩。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各县区、各部门的主要工作目标与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县区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解决,确保全面完成“两项制度”衔接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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