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榆政办发〔2012〕46号
颁布日期:2012-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进程,让残疾人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今年将继续为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

一、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对2000名残疾人实施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对100名盲人实施按摩和计算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二、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

在积极争取中、省项目的同时,市、县区财政安排配套经费,并捆绑使用“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扶持帮助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同步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每户补助不低于1万元。

三、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

组织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为110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服务。其中,为17名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20名脑瘫儿童、20名智障儿童、25名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为13名聋儿实施人工耳蜗植入、为15名聋儿验配助听器并实施康复训练。

四、实施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

争取省上支持,为120名肢体残疾人配装假肢,为500名残疾人配发个性化辅具,提升残疾人自主生活能力。

五、实施扶残助学项目

积极开展扶残助学活动,资助300名高中阶段以下的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每人补助800元。对新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本科每人5000元,大专每人3000元,中专每人2000元。

六、实施加强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项目

贯彻落实《省政府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配齐配强村镇残疾人协会、残疾人专职委员,提高服务能力,县区财政配套相应经费,落实每月不低于70元的工资待遇。

七、实施残疾人工作示范创建项目

在榆阳、神木两县区及榆阳区榆阳镇等12个乡镇、榆阳区五雷沟村等150个村,深入开展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区、乡镇、村”活动,全面提升为残疾人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八、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在积极争取中、省支持的同时,组织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建立完善市、县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九、实施扶残维权项目

推进市、县区两级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和维权体系建设,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地为残疾人维权提供法律救助和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十、实施残疾人文化建设项目

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维护残疾人文化权益,办好榆林电视台及县级电视台电视手语节目和市、县区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体育人才培训基地,完善培养机制,为残疾人了解社会、掌握知识、提高素质、参与社会、展示自我,搭建交流平台,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