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沪发改办(2011)003号
颁布日期:2011-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价格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

沪发改办(2011)003号

市价格认证中心、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为进一步提高价格鉴定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价格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的<价格鉴定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发改价证办〔2010〕239号)要求和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区县价格认证机构管理的若干试行意见》(沪计价认证〔20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价格鉴定文书格式》。现将《价格鉴定文书格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涉案价格鉴证文书格式标准>的通知》(沪价认证〔200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价格鉴定文书格式

2、关于《价格鉴定文书格式》的说明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价格鉴定文书格式

关于《价格鉴定文书格式》的说明

http://www.shdrc.gov.cn/main?main_colid=326&top_id=312&now_id=380&now_id_top=&main_artid=1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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