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后勤部玉泉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等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后勤部玉泉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等事项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63820部队玉泉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等事项的请示》(绵国土资土〔2014〕93号)收悉。按照国土资源部九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收回原划拨给中国人民解放军89950部队后勤部综合仓库(现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后勤部”)使用的位于涪城区西山南路22号32538.50平方米仓库用地,并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绵城国用(1990)字第0880号)。

二、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将上述已收回的32538.50平方米用地中32394.47平方米划拨给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后勤部,作为经济适用房用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建筑物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144.03平方米办理划拨转出让并改变用途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45.7065万元。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后勤部足额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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