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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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大局,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需求,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省编委《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编发〔2010〕11号)规定和省人社厅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新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坚持“整合资源、科学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服务”原则,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则上所有行政村(社区)(包括300户以上失地农民的集中居住区)都要设立服务站。
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和“基础建设标准化、业务经办规范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的要求,建成覆盖城乡、具有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水平、服务内容统一、快捷高效安全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到2014年底,乡镇(街道)、社区已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的90%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5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所有行政村全面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构场地建设
1.健全服务机构。各地要按要求规范乡镇(街道)、社区已建成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提高服务当地群众能力。要重点加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办理、全面覆盖的原则,根据区域分布和服务人数等实际情况单独设立或者共建平台。
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则上实行上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监督和指导的管理体制。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由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和监督,村委会、居委会应给予积极支持。
2.统一机构名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机构标识牌样式,可用标牌,也可用挂牌,但同一县市区(园区)范围内应统一。
3.统一建设标准。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对象、地理交通、服务半径、服务内容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服务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可采取利用当地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中心)资源、新建或改扩建等多种途径。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一般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增挂标牌,可不单建,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
4.明确基本职责。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承担以下基本职责:贯彻执行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配好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置,应根据辖区内的服务对象数量,综合考虑辖区内的就业人口、社会保险参保服务人数、辖区面积、用人单位数量、工作任务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每个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不低于2名、最多不超过8名,所需编制由县市区(园区)调剂解决。核定编制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可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工作。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按照1-2名配备,主要由村(社区)干部兼职解决,也可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工作。
2.优化人员结构。要制定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聘用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聘用办法。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择优录用,并建立考核、淘汰机制。可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人员队伍;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3.强化岗位培训。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定期开展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培训,帮助其学习掌握执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和工作的新要求。对新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4.加强作风建设。各级服务平台要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文明窗口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强基础管理,建立考核机制。要坚决纠正和处理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做到工作政策、服务对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纪律、群众需求“六个”清楚。
(三)加强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1.完善基本配置。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基本配备包括: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服务器、网络)、办公设备、档案存放设备及其他设备。
2.加快推进信息化。结合全市“金保二期工程”的建设和推进,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按照金保工程“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建设目标,建立与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相适应,与全市人社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相衔接,市县乡村四级联通、分级管理的高效完整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广泛开展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就业培训信息服务、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等公共信息服务,以及在确保经办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实现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部分业务工作下延到基层办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公共服务,要借助有关政府网站,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网上服务系统,提供网上办事、网上信息咨询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四)强化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园区)要将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经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落实;劳动保障协理员采取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解决;由村(社区)干部兼职的每月给予适当补贴。各县市区(园区)应保证各级基层服务平台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和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市人社部门将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金保二期工程”规划,为基层平台开展业务必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等提供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编制部门要协调解决好乡镇(街道)服务平台的编制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必要的建设经费、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平台建设的分类指导,整合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
(二)加强督促考核。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市级民生工程纳入对县市区(园区)目标考核。市目督办要对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督查,确保建设顺利进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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