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四川省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四川省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残工委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内江市组团参加四川省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的各项工作,按照省政府2011年第76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名单

由内江市人民政府组团参赛,由代表团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展示和参赛及相关工作。

团长:陈朗内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余梅内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思伟市残联理事长

成员:曾杰市残联纪检组长

刘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广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罗苏市文化局副局长

申福建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燕红市残联组宣科长

谢光洪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王梓仲内江师范学院教师

焦洁威远特殊教育学校手语教师

二、参赛项目及规模

本届省残疾人文化艺术节设舞蹈、声乐、器乐、语言类、书法、美术、摄影、工艺品8个大项,我市组团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代表团总规模为60人,其中参赛演员为40人。

三、集训、辅导工作

代表团要对舞蹈、声乐、器乐、语言类演员以及书法、美术、摄影、工艺品的作者提前开展集训和辅导,集训时间不少于15天,集训队员人数为40人,辅导员、工作人员为20人。具体集训内容详见附件。

四、集训和参赛经费

(一)集训经费、参赛经费:另行专项申报。

(二)奖励经费:参照省上或相关市州奖励标准进行奖励,经费另行申报。

(三)资金渠道:按照市委[2008]28号文件精神,在体彩、福彩市级公益金留成和残保金中解决。

五、具体要求

(一)市残联要做好我市代表团参赛的组织、协调和集训筹备工作。

(二)市文化局要选派专家对各参赛节目进行辅导,打造精品节目,力争在省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上取得优异成绩。

(三)承训单位要配合专家确保参赛节目的集训场地、时间和质量。

(四)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宣传报道,选派优秀记者跟团报道典型事例及人物。

(五)对组团参加四川省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工作因失误或不负责任导致任务未完成者,可酌情扣发部分奖金或全部奖金。对在参赛过程中,因工作严重失职或制造事端影响内江代表团成绩,毁损内江代表团声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实,扣发当事人所有奖金,并根据其错误性质,由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附件:内江代表团参加四川省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集训节目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组团参加四川省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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