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3]2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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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微博应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政务微博已成为最具传播活力和影响力的信息平台之一,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利用好政务微博平台,对于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宣传政府工作,正面引导舆论等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及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政务微博应用,促进政务微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尽快开通政务微博
由市政府新闻办主管,宜宾新闻网具体承办的宜宾市政府政务微博—“宜宾发布”已于7月18日在新浪和腾讯正式开通运行。
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开通政务微博步伐,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微博目标定位,确定微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国家核准的主要微博平台开设政务微博。已开通政务微博的县(区)和市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政务微博作用。尚未开设政务微博的县(区)和与民生关联紧密、公众较为关注、舆情回应引导任务较重的市级部门应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在8月15日之前开通。其他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年底前全部开通。
二、加强管理,规范政务微博应用
要组建专门的运行维护工作团队,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微博规范、有序运行。要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运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制订政务微博的发布机制、回应机制、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应急处理的实效性、便民服务的多样性、诉求回应的针对性。要把政务微博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切实加强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及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宜宾新闻网(“宜宾发布”管理中心)和各政务微博开设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研判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社会热点话题,对网络上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正面回应,防止负面舆情“发酵”;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整合资源,实现政务微博用户的一站式访问
建立政务微博联动机制,在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适时在主流微博平台建立政务微博聚合平台—宜宾政务微博发布厅,将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微博全部纳入发布厅统一维护和管理。同时加强政务微博与宜宾新闻网、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联动,宜宾新闻网、市政府网站将开设政务微博聚合频道,整合政府信息发布资源,组建政务微博“合唱团”,实现微博用户通过宜宾发布厅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一站式访问。各县(区)和各部门应于政务微博开通3个工作日内将政务微博名称、分管领导、运维机构、联系方式、链接地址书面报送宜宾新闻网(“宜宾发布”管理中心)(联系人:王晓翔,联系电话:13990901689;宜宾发布QQ群:1144770831)。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要对政务微博的应用情况进行督查,严防“空壳微博”、“形式微博”、“应付性微博”出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启动效能问责,视情追究工作责任。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宜宾发布”管理中心要细化考核方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政务微博应用情况。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快制订本地本部门的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督查和考核。
附件: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微博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名单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附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微博工作推进
协调小组名单
组长:邓前卫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叶永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帅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员:杨希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韩显聪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江辉云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刘骐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
饶福刚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罗强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书会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艳兵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曹建华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李志平市委编办副主任
何军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以工代赈办主任
聂泰民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周正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副主任
胡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陈亚齐宜宾新闻网总编辑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微博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新闻办,杨希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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