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自府办函〔2009〕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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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9〕1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健全无偿献血长效机制,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
无偿献血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和公益性较强的工作,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需要政府统筹协调、部门高度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各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目标,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政策措施到位、职责任务到位、宣传服务到位,共同推进全市无偿献血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一)各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以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质量安全为重点,按照新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积极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用血服务,大力推进无偿献血由计划献血向自愿无偿献血转移,由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转移,由一次献血200毫升向一次献血400毫升转移,由临床用全血向用成分血和自体输血转移,推进无偿献血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确保全市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成分输血比例达到95%以上的目标。
(二)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无偿献血满足辖区公民临床用血需要,建立辖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组织,使参与应急无偿献血人数占辖区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0.1%以上。自流井区、荣县、富顺县政府要分别在东方广场、荣州广场、富州花园建立“自贡市爱心献血屋”,确保2012年全面投入使用。
(三)各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面向公众的无偿献血宣传,大力弘扬“无偿献血、奉献爱心”的人道主义精神,特别要把向农村地区延伸和面向广大青年宣传作为重点,提高广大农民和社会青年的自觉参与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起常备应急献血队伍,满足应急突发事件的大量用血需求。通过宣传,使全社会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强化责任,形成无偿献血的工作合力
宣传部门要把无偿献血作为公益广告的重点内容之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刊播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和无偿献血典型事例;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经费需要;卫生、文化、科技、农业等部门要把无偿献血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编印宣传资料,在农村普及和推广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城管执法、交通部门要对无偿献血宣传点和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固定采血点提供相应支持;教育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相关知识教育,鼓励适龄学生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和加入献血志愿者队伍;各级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各乡镇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其他部门要按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卫生部门和献血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做好无偿献血日常工作管理。
四、健全机制,保障临床急救用血供应
(一)采供血机构要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意识,严格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开展采供血活动,加强服务体系和血液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覆盖献血者招募、筛选、管理和血液采集、检测、制备、储存、运输等全过程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献血服务措施,保障特殊时期的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
(二)市献血办公室要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血液管理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各级献血办之间血液采集和使用等信息的互通,加强血液使用监管;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盐都献血网”,完善无偿献血信息反馈激励关爱制度,及时发布献血信息,强化对献血者的关爱,定期开展献血表彰活动。
五、规范管理,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
(一)各级医疗用血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规范血液收费管理,按标准收取血液费用,不得乱收费。各级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用供血经费管理的监督指导。
(二)采供血机构和各级医疗用血机构要强化内部监管措施,做到血液足量供应,输血科学合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完善对采供血机构、医疗用血机构血液采集和使用的监管措施,定期开展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用血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和指导,做到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服务到位,确保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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