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关于贯彻执行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贯彻执行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5-25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贯彻执行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贯彻执行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贯彻执行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差旅费管理,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明确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处室、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办法》,明确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执行。
二、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强对差旅费支出的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三、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各处室、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差需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并报局长批准;各处室、各单位调研员及副处级人员出差需经本处室、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报分管局领导批准;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需经本处室、本地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出差审批单参考式样见附件2。
四、因公出差当天往返,单位没有派车、自行解决用餐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不超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单位派车的,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五、在本市区域内因公外出(不含市内六区),确因工作需要,中午由个人自行解决用餐的,可按每人每餐45元报销伙食补助费。
附件:1.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出差审批单
2014年5月25日
附件2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出差审批单(参考式样)
处室(单位)名称
出差人
职务
出差地点
出差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事由:
同行人员:
处室(单位)正职意见:
分管局领导意见:
局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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