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4〕7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17日

附件: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抄送:地委办公室,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办公室,地区纪检委办公室。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2014年7月17日印发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