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密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文号:哈行署发〔2012〕120号
颁布日期:2012-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哈密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现将《哈密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12月24日

哈密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9〕3号),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全社会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依据《哈密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基本评估

“十一五”期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一)政府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每年定期召开残工委会议研究残疾人工作。在定政策、谋发展时,充分考虑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现状;在定项目、抓建设时,对残疾人事业予以优先政策倾斜;在定措施、抓落实时,对残疾人事业予以大力扶助。

(二)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地区把解决残疾人的温饱,保障其基本生活作为残疾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地区共有4142名残疾人享受了城乡低保。认真做好残疾人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保工作,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最大程度解决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看不起病和养老问题。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三)残疾人普遍享受康复服务。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及自治区一系列重点康复项目,建立了2家残疾人医疗康复中心、2个医疗康复站、13个社区康复站,提供残疾辅助器具1.2万件,约6000名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

(四)残疾人就业取得显著成绩。全地区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累计培训残疾人1万余人次,实现稳定就业9000余人。按照“收金为手段、就业为目的,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思路,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共收取残疾人保障金1060余万元,极大地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发展。

(五)特教工作稳步发展。大力支持哈密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目前该校已发展成为集听障教育、培智教育、康复训练于一体的寄宿制学校,在册学生达到157名,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开展。

(六)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共投入项目经费1033.75万元,帮扶1500多名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问题,帮助827户残疾人完成了危房改造工程。累计救助各类残疾大学生60人,发放救助资金9.2万元。全地区建成1个地区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3个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为残疾人提供了培训就业必要条件。建立了3个残疾人托养中心,集中托养残疾人167人。居家托养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人298人,发放救助资金47.9万元。通过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各类残疾学生480人,发放资金31.1万元。

(七)无障碍设施不断完善。哈密市主要公共场所、商场、宾馆都增设和改建了无障碍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建筑物和公共服务场所时,也进行了无障碍设计;为28户残疾人家庭安装了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文明和谐环境。

(八)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为全地区42个乡镇(街道)配备残联专职干事,村(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协会)142个,配备179名联络员,地、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残联机构均实现了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基本完善的目标。

(九)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深入开展残疾人活动日、文化下乡活动和百日文化广场活动,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比赛,组团参加了第五届自治区残疾人运动会,获得了13金7银4铜的优异成绩,不断丰富了城乡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加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两县一市分别修建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概括为:坚持围绕中心,抢抓机遇;坚持突出重点,改善民生;坚持创新机制,打造特色;坚持源头参与,形成合力;坚持营造氛围,整合资源。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残疾人事业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是表现为:一是差距大。残疾人仍然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不容乐观。二是基础薄。残疾人事业发展明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三是服务弱。公共服务与残疾人服务需求难以适应,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仍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十二五”时期是哈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地区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本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全地区残疾人同全国、全疆人民一道共建、共享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

二、“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实施“民生建设年”工作为契机,抢抓河南对口援疆机遇,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置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予以统筹安排,以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和普通需求为出发点,以构建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为突破口,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水平,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实现地区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2.坚持普惠特惠,专项保障。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的同时,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坚持平等优先、共享发展。倡导现代文明风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4.坚持创新实践、争先率先。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把成功做法和经验转化为推进“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争先率先发展的举措,使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创新,成效明显。

(三)总体目标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

——残疾儿童少年普遍享有义务免费教育,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残疾人艺术、体育人才的发掘培养更加充分,残疾人文体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不断扩大。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无障碍环境进一步形成,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信息无障碍基本实现。

——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的增长保障机制基本确立,残疾人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得到切实保障。

——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机构更加健全,工作者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三、“十二五”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目标: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专业化、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有康复需求和康复可能的残疾人都能得到便捷、充分、优质、无障碍的康复服务。“十二五”期间,至少使130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主要措施:

——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的稳定增长的残疾人康复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加大对残疾人康复的投入,将残疾人康复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所需经费。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满足一些特殊康复需求。

——继续深化以助明、助听、助行为重点的康复工程,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时效,实现无障碍康复。将符合条件的脑瘫、截瘫、偏瘫训练、精神病服药治疗、聋儿语训、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等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逐步扩大康复项目,提高报销比例。

——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康复服务体系。各县(市)全部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场所,使之成为集残疾人多项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庇护工疗、残疾预防指导、心理咨询服务等于一体的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中心。同时,政府公立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康复科室,增加康复训练设备,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加强医院惠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医疗康复、服务困难群体中的作用。创造条件建成乡镇(街道)康复服务站。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残疾人康复中的作用,明确职责任务,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医生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构筑“二十分钟康复圈”,使有需求的残疾人就近得到适宜的康复服务。

——加强专业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适当引进专业康复带头人,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机构康复医疗人员的培养和社区康复员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康复服务水平。

——进一步突出康复重点,不断开拓康复服务领域。继续深化助明、助听、助行工程,突出聋儿、脑瘫、智残儿童、自闭症儿童抢救性康复、精神病防治等重点康复项目,提高康复质量,提升康复率。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供应和服务。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所需的质优价廉的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宣传活动,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康复意识。

——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健全出生缺陷与残疾监测网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优生检查,减少残疾现象发生。

(二)扶贫与社会保障

目标任务: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施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等措施,在实现残疾人基本生活有保障的基础上,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要有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重残单独施保政策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保障从优”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保障人数达到6000人以上,其中重残单独施保达到1200人。对1000名特殊困难残疾人实行特别困难定补救助。4000人次得到及时的临时困难救助。行政企事业单位残疾职工社会养老等五险参保率达到100%;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100%;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达到100%。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大病救助政策。做好500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托养政策,其中集中托养人数达280人以上。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1000户,城镇低收入残疾人无房户的住房得到全面保障。

主要措施:

——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足额施保;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中持证重度残疾人,按城乡低保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

——深入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保障从优”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政策,切实做好特困残疾人的定补工作,逐步扩大特困残疾人的定补面,提高定补标准;切实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解决好因灾、因病等其他原因导致的临时性困难残疾人救助问题。

——加快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充分利用县(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等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创造条件,依托社区公共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形成多层次、专业化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满足广大残疾人的托养需求。

——加快残疾人“安居工程”的推进步伐,将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富民安居工程,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对新出现的残疾人危房改造要实现“出现一户、改造一户”。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镇)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对特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按月租金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要。

——认真落实残疾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完善并落实城乡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扎实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认真落实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按当地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部补贴,其他残疾人给予60%补贴的保险缴费政策,实现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支持各类商业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保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防范风险,提高保障水平。

——进一步改善医疗条件,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措施。同时,继续做好对残疾人的各项大病救助政策,尽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地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为残疾人开展爱心捐助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筹集资金,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资金保障能力。

(三)教育培训

目标任务:

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残疾儿童少年基本实现就地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建立,适龄残疾人享有15年免费教育。“十二五”期间,有就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明显提高。全面开展残疾人免费职业培训,总培训人次在2500人以上,广大残疾人素质有明显提高。

主要措施:

——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加大资金投入,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小学学前班、幼儿园要接收残疾幼儿随班接受学前教育,使其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相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义务教育水平。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提高特教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积极推进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模式,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积极为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必要的奖励和资助。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加大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教育扶助。健全助残助学制度。将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列入“两免一补”优惠政策范围。对接受高等以上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和资助,杜绝因贫辍学现象。

——充分利用社会职业教育资源,采取购买服务等形式,免费对残疾人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与实用技术培训,逐步提高职业培训的层次,提高培训质量和针对性,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

——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工的待遇政策,保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

(四)就业创业

目标任务: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受到保障,就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十二五“期间,有就业需求和就业可能的残疾人基本实现就业愿望,新增残疾人就业500人,扶持残疾人创业1000人次,力争就业率达到90%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工维权工作全面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主要措施:

——进一步加大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力度。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本建立依法自觉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保证机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以依法征收和规范征收促进所有用人单位接纳残疾人就业。

——进一步鼓励和扶持福利企业、庇护性工场、盲人按摩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兴办和发展,制定鼓励福利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奖励政策。鼓励盲人创办按摩机构。探索建立以智障、精神残疾为主的庇护性工场,确定专产专营产品品种,采取政府优先采购等措施,促进发展。

——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等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切实保障残疾职工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不少于10%的新增公益岗位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爱心书报亭、爱心烟草摊、社区爱心岗、福彩体彩销售点等项目发展,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

——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促进残疾人在更宽的领域实现就业。

——继续优先落实农村扶贫开发、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和其他相关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扶持,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加工企业创办扶贫基地,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

——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针对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残疾人特点,探索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增强培训实效。同时,通过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等方式,鼓励残疾人刻苦钻研技术,提高就业竞争力。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提升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服务的水平。整合公共资源,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充分利用残疾人组织网络,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工维权等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发展的就业创业需要。

(五)文化体育

目标任务:

将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地区文化体育规划,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残疾人文艺技能得到充分展示,残疾人体质有一定增强,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有较大提升。

主要措施:

——进一步落实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的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免费借阅服务,建立盲人有声读物和盲文书籍阅览室,支持残疾人参与公共文体活动。

——有计划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进一步利用各类基层文化体育阵地,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文体健身器材,完善管理,提升功能,加强对残疾人文体活动的指导,满足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

——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竞赛,展示残疾人的潜能。把残疾人体育工作纳入地区总体体育发展计划。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体能素质。修建地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加大残疾人体育训练,成立优秀残疾人体育库。

——积极开展残疾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残疾人国民体质数据库,科学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

——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定期举办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级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

——建立优秀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对在各级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汇演、艺术展览、比赛等活动中取得好成绩的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给予精神、物质方面的奖励。

(六)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

扶残助残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确立。“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更趋经常化、系统化、公益化;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措施更加到位,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的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社会无障碍意识不断增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推进,50%以上的公共场所实现无障碍建设。

主要措施:

——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采取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相关节日集中宣传,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刊登播放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知识和公益广告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等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关爱残疾人、人人帮扶残疾人的良好环境。

——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扶持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和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发挥各人民团体、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的优势,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将扶残助残纳入各类文明创建内容,表彰在各行各业取得突出成绩的残疾人和扶残助残先进单位(个人),推进爱心扶残助残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认真落实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行业标准,在把握好项目设计审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同时,主动听取残疾人组织和代表的意见,吸收其参加项目建设、验收。强化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开展无障碍设施、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方便残疾人生产生活。

——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公共机构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和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七)权益维护

目标任务:

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残疾人事业法制化进程加速推进,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得到充分表达,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十二五”期间,全面贯彻执行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政策将更加完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权以外的更高层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受到尊重;残疾人维权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维权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主要措施:

——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通过印发法律法规小册子、上街普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专题专栏、社区橱窗以及短信、网络等形式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程度,增强执行的自觉性。

——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贯彻法律法规工作到纳入各级人大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各级人大执法检查和视察及定期汇报等形式,进一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在县(市)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努力争取在基层社区、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服务网络,完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为残疾人维权提供就近、方便、优质的服务。

——加强对残疾人法制教育,增强广大残疾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残疾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公民基本权利。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残疾人信访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组织建设

目标任务:

残疾人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队伍适应残疾人工作要求,残疾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残疾人工作职能全面履行。“十二五”期间,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残疾人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作用进一步发挥;专业工作者队伍数量明显增加,各项待遇落实,专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组织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制度更加配套完善;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机制基本形成,专门协会更加活跃,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志愿者助残蔚然成风。

主要措施:

——进一步加强县(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残疾人组织机构建设。县(市)、乡镇(街道)两级要进一步健全主席团、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执行理事会,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县(市)要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设置康复、就业、培训、辅助器具、托养、文体以及专门协会等专业机构;乡镇(街道)也要根据需要设置一些分支机构。

——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建立起一支专职化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实现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专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面配置并实现优化,政治、生活、工作等各项待遇充分落实。建立起一套适合各级残疾人组织特点的工作制度。建立起一批方便残疾人活动的专门场所。各级残联组织实现有人干事、有章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炼教育培训内容,增强教育培训实效,建立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会干事、善干事、干好事的残疾人满意、人民群众放心的工作者队伍。

——进一步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选好配强各专门协会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他们在代表、服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专门协会干部的培养、选拔,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畅通残疾人参与残联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渠道,为残疾人参与社会事务创建无障碍平台;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场所,为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进一步发展壮大残疾人志愿者队伍。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引导发挥现有各志愿者组织在扶残助残方面的作用;积极挖掘发展途径,不断壮大助残志愿者组织;积极探索建立志愿者组织和个人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之间的供需服务平台,提高服务实效;积极完善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推进志愿者(义工)助残稳健发展。

(九)信息化建设

目标任务:

数据详实、动态实时、功能全面、方便高效的信息服务网络全面建立,作用充分发挥。

主要措施:

——将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统计内容,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全地区残疾人事业状况定期检测报告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建立残疾人基本情况数据库。

——建立地区残疾人事业业务信息网,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支撑,开辟就业、康复、培训、扶贫等项目,为残疾人网上办事提供便利。

(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满足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的综合服务设施格局基本建成,服务功能更加健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主要措施:

——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地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适度超前的原则确定专项实施计划,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和民生工程计划,落实项目立项、资金安排、用地报批等方面予以优先的政策。

——至十二五末,县(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使之成为集康复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训练、专门协会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残疾人之家。

——启动建设哈密市托养中心二期工程,满足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需要。

——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设施。

(十一)经费保障

目标任务:

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主要措施:

——加大财政投入。财政预算内残疾人事业经费安排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增加残保金投入。严格依法加强残保金征收管理,增加残保金收入,规范残保金使用。

——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慈善事业。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知名人士通过慈善义举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为发展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扩大残疾人慈善公益活动的影响力,大幅提升残疾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为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地区行署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评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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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