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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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2〕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0〕1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应急指挥网络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云南省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77号)要求,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由红河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牵头,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合作建设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
一、组织机构
为优质、快速、高效推进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工程建设,成立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由州政府副州长王军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州政府秘书长马文亮担任,副总指挥由州政府副秘书长梁凌云、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马勋和中国移动公司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李德良担任,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国土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公路管理局、州公安交警支队领导为成员,负责工程建设的协调和督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副支队长赵学亮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中国移动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金恒昌担任,成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工程设计、施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建设范围、工期和项目
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范围包括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各专业救援队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含通信管道、光缆、基站、室内分布、WLAN、光缆交接箱在内的移动通信网络。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逐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全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工期为3年,共需在全州各县、市城区及部分乡镇建设通信管道394.834管程公里,共计1317.528管孔公里。第一期工程建设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建设项目主要是通信管道、光缆交接箱。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建设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是提高政府应急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州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各级政府服务社会公众水平的有效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公益事业。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建设作为“政府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增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启动和推进工程建设,尽快建设一个覆盖全州、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相互兼容、反应快捷、抗毁能力强的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
(二)严格管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红河州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光缆网工程建设工期紧、任务重、点多面广,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级移动公司和各参建单位要加大工程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主动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三)加强协同配合,合力高效推进工程建设。各县市、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县市政府要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议,传达省政府、州政府文件精神,统筹部署工程建设。各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加强工作协调,根据工程建设要求,牵头办理工程报建、开挖许可等相关许可手续,落实政策支持。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涉及开挖许可、审批等手续要快速办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工程建设如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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