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文号:浙价服〔2010〕187号
颁布日期:2010-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价服〔2010〕187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另行下发。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列表

发改价格[2009]2264号.doc

附件.pdf

http://www.zjpi.gov.cn/Resource/ContentShow/ItemHtml/2010-08/1487777542/170041359914877775421195776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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