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2〕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

湖州市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引导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发展,就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建队规模、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提出规范性标准,按照“站队合一”的组织形式,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原则,提高全社会抵御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是由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与企业联合建立的,实现“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宣传教育”三大职能的专职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为乡镇建立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统一控制标准,是编制乡镇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乡镇新建和改、扩建的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项目。

第五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应当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六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其分级和有利于执勤备战、便于工作生活等原则合理确定。

第七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队规模

第八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依照消防安全工作站与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照“站队合一”的模式合并设置建造,根据站房规模和人员装备配备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九条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一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

(一)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常住人口超过50000人以上的乡镇;

(二)财政总收入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乡镇;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

(四)全国重点镇;

(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其他类型的国家级开发区所在乡镇;

(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乡镇以及历史文化名镇;

(七)联合建队的乡镇。

第十条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二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

(一)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或者常住人口30000~50000人的乡镇;

(二)财政总收入在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乡镇;

(三)省级重点镇、中心镇;

(四)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类型的省级开发区所在乡镇;

(五)省级风景名胜区;

(六)其他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

第十一条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三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

(一)建成区面积小于3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小于30000人的乡镇;

(二)财政总收入在8000万元以下的乡镇;

(三)其他应当建立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地区。

第十二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车库的车位数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车库的车位数

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车位数(个)

≥5

≥4

≥2

注1:本表格为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车库数量的最低标准,各乡镇可视情况增设车位。

第三章项目构成

第十三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等组成。

第十四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

第十五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值班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器材库、清洗室、烘干室、学习室、会议室、干部备勤室、队员备勤室、被装储物室、消防安全工作站办公室、党、团、工会活动室、消防宣传教育馆等。

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浴室、厕所、盥洗间、晾衣室(场)等。

其中业务用房中的训练塔有下列规定:

一类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必须建造;

二类、三类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为选建。

第十六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队员防护器材、通信摄影器材、训练器材等组成。

第四章选址

第十七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二)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米;

(三)辖区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不宜小于200米;

(四)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车库门应朝向主要道路,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道路两侧宜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隔离设施等。

第十八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不宜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附设在其它建筑物中的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隔墙和不低于1.50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第五章建筑标准

第十九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1600平方米以上;

(二)二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1200平方米以上;

(三)三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800平方米以上。

第二十条一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应独立建造,层高可按单层或多层设计;二、三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宜独立建造,也可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层高可按单层或二层设计。

第二十一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二十二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建筑物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并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其中8~9度地区的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筑应对消防车库的框架、门框、车库门等影响消防车出动的重点部位,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算,限制其地震位移。

第二十三条建筑内的走道、楼梯等供出动用的通道净宽,单面布房时不应小于1.4米,双面布房时不应小于2.0米,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米。通道两侧的墙面应平整、无突出物。楼梯踏步应平缓,两侧应设扶手,楼梯倾角不应大于30度。

第二十四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车库应保障车辆停放、出动和维护保养需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库宜设修理间和检修地沟。修理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不应靠近通信室;

(二)车库宜设置充气、充电和废气排放等设施,楼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滑杆洞;

(三)车库内外沟管盖板的承载能力,应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压进行设计。车库应设倒车定位、限高装置,车库附近或墙面上应设供消防车加水的水源设施。车库地面和墙面应便于清洗,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第二十五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筑装修、采暖通风空调和给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外装修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并宜采用体现消防工作特点和不易老化的装修材料,外保温应采用A级材料。内装修应适应消防人员生活和业务训练的需要,并宜采用明快和容易清洗的装修材料;

(二)建筑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采暖设施,并应优先使用城市热网或集中供暖。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业务用房、备勤室、餐厅、通信值班室、体能训练室等宜设空调等降温设施;

(三)站内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第二十六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建筑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应设电视、网络和广播系统。宿舍、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会议室、餐厅、浴室及公共通道等应设应急照明,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章建设用地

第二十七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用地应包括房屋建筑用地、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等。

第二十八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2500平方米;

(二)二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2000平方米;

(三)三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1500平方米。

第七章装备标准

第二十九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本乡镇辖区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三十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消防车辆配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种类

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水罐消防车

≥2台

≥1台

≥1台

消防摩托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1

1

泡沫水罐消防车

1

其他消防车

注2:“*”是指该项不作具体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下同。

第三十一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随车器材数量、装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十二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防火巡查装备、通信摄影器材品种及数量,不应低于本标准附录A中的规定。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十三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应设置业务体能训练设施及必要的室外训练场地。

第三十四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消防水带、灭火剂等易损耗装备,应按照不低于执勤配备量1:1的比例保持库存备用量。

第八章人员配备

第三十五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编配人数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

表3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配备数量

类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人数(人)

16

12

8

第三十六条人员构成

(一)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应设队长、指导员各1名。

(二)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每5人为一班(组),每班(组)应设班(组)长1名。每班(组)应至少配备1名消防车驾驶员。

(三)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应明确2名通信员;三级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驾驶员可兼任通信员。

第九章标牌标识

第三十七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称谓:××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各类库室的门牌标志、标语设置要求参照《湖州市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十八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的灭火救援执勤车(艇)统一悬挂地方牌照,使用由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联合配发的浙江省专职消防队执勤车辆免费通行证。应按照国家标准《车用电子警报器》(GB8108)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13954)配备警报器、标志灯具;车身按照国家标准《漆膜颜色标准》(GB/T3181)喷涂为红色,在显著位置喷涂“消防”字样或标志图案;车辆前门适当位置设置车辆编号。

第三十九条灭火救援服的背面和正面、消防头盔的侧面统一喷涂“××乡(镇)简称+消防”。灭火救援服装装具标识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章经费保障

第四十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经费,由县区与乡镇政府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各项经费预算纳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费使用由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日常财务运作应遵照乡镇财政集中核算部门有关财经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经费包括人员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十二条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人员支出是指用于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人身意外保险、伙食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等,具体标准不应低于本标准附件2中表1的规定。

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基本支出是指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履行职能所需的经常性、消耗性支出,由公用经费、业务车辆经费、营房管理经费组成,具体标准不应低于本标准附件2中表2-4的规定。

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项目支出由营房工程建设费、车辆装备购置费、器材设备购置费、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费等组成,具体标准根据建队规模确定。

附件:1.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2.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经费标准

附件1

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表1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类别

序号

器材名称

配备标准

数量

备份

比例

基本

防护

装备

1

消防头盔

1顶/人

4:1

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套/人

4:1

3

消防手套

1付/人

4:1

4

消防安全腰带

1根/人

4:1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双/人

4:1

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具/人

5:1

7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1个/人

6:1

8

消防员呼救器

1个/人

4:1

9

方位灯

1个/人

6:1

10

消防轻型安全绳

1根/人

4:1

11

消防腰斧

1把/人

2:1

特种

防护

装备

12

简易防化服

2套/站

*

13

消防隔热服

2套/站

*

14

防蜂服

1套/站

*

15

消防避火服

1套/站

*

16

消防护目镜

6副/站

*

17

移动供气源

*

*

18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1具/班

2:1

表2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

种类

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数量

配备

备份

侦检

有毒气体探测仪

具备自动识别、防水、防爆性能。能探测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

*

*

可燃气体探测仪

检测事故现场易燃易爆气体,可检测多种易燃易爆气体的体积浓度。

*

*

热像仪

事故现场黑暗、浓烟环境中的搜寻。温差分辨率不小于0.25摄氏度,有效检测距离不小于40米。

*

*

测温仪

测量事故现场温度。可预设高、低温危险报警。

*

*

警戒

各类警示牌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

1套

*

闪光警示灯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频闪型,光线暗时自动闪亮。

2个

*

隔离警示带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双面反光,每盘长度约500米。

5盘

2盘

破拆

液压破拆工具组

灾害现场破拆作业。

*

*

无齿锯

切割金属和混凝土材料。

*

*

机动链锯

切割各类木质结构障碍物。

1具

手动破拆工具组

灾害现场破拆作业。

1套

*

开门器

顶起卷帘门和其他物体。最大升限不小于150毫米,最大挺举力不小于10吨。

*

*

救生

缓降器

高处救人和自救。安全负荷不低于1300牛,绳索防火、耐磨。

2套

1套

起重气垫

交通事故、房屋倒塌救援事故现场救援。具备抗静电、抗裂、耐磨、抗油、抗老化等性能,共有12种规格,起重重量为5~48吨。

*

*

逃生面罩

灾害事故现场被救人员呼吸防护。

5个

3个

多功能担架

灾害事故现场救援。

*

*

表2(续)

种类

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数量

配备

备份

救生

救援三角架

高处、悬崖及井下等救援作业。

金属框架,配有手摇式绞盘,牵引滑轮最大承载2500牛,绳索长度不小于30米。

1组

*

救生抛投器

远距离抛投救生绳或救生圈。

气动喷射,储气0.5升,投射距离60~90米。

*

*

救生照明线

黑暗、地下场所作业的导向、照明。

具备防水、质轻、抗折、耐拉、耐压、耐高温等性能。每盘长度不小于50米。

1条

*

堵漏

木质堵漏楔

各类孔洞状较低压力的堵漏作业。

经专门绝缘处理,防裂,不变形。

1套

*

气动堵漏工具

封堵不规则孔洞。

*

*

粘贴式堵漏工具

各种罐体和管道表面点状、线状泄漏的堵漏作业。

无火花材料。

*

*

注入式堵漏工具

阀门或法兰盘堵漏作业。无火花材料。

配有手动液压泵,泵缸压力不小于74兆帕,使用温度-100~400摄氏度。

*

*

电磁式堵漏工具

各种罐体和管道表面点状、线状泄漏的堵漏作业。

适用温度不大于80摄氏度。

*

*

无火花工具

易燃易爆事故现场的手动作业,铜质材料。

*

*

排烟照明

移动式排烟机

灾害现场的排烟和送风,配有相应口径的风管。

*

*

移动式照明灯组

灾害现场的作业照明,照度符合作业要求。

*

*

移动式发电机

灾害现场等的照明,发电机功率不小于7千瓦。

*

*

其它

水幕水带

阻挡或稀释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蒸汽。

*

*

表3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通信摄影器材配备标准

类别

器材名称

配备标准

防火巡查装备

消防监督检查器材装备箱(内含点型感烟探测器、喷水末端试水接头、卷尺、消火栓压力测试表、手电筒等装备)

1套/站

表4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通信摄影器材配备标准

类别

器材名称

配备标准

通讯器材

基地台

1台/站

手持对讲机

2台/班

摄影器材

数码照相机

1台/站

摄影机

1台/站

附件2

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经费标准

表1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人员支出经费标准

序号

科目

开支范围

金额(元/年*人)

备注

1

基本

工资

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基本工资。

15600

每月1300元

2

津贴

补贴

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各项津贴补贴。

10200

工龄补贴每月100元,执勤补贴每月100元,医疗补助每月50元、绩效工资每月600元,根据服务年限逐年增加。

3

奖金

根据国家规定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奖金。

3400

年终奖

4

社会保障缴费

为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000

5

伙食费

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伙食费,比照当地武警消防部队普通消防站义务兵标准执行(不发给个人)。

4680

工作日260天,每天18元

6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发给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加班工资等。

4000

过节费

7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20

8

住房

公积金

反映按规定为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00

每月个人自缴300元,单位缴纳300元

合计

50000

表2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基本支出经费标准(公用经费)

序号

科目

开支范围

金额(元/年*人)

备注

1

印刷费

开展消防业务工作购买、编写、翻译、印刷书籍、档案、表册、规章制度等支出。

500

2

邮电费

业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00

3

差旅费

开展消防业务工作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800

4

业务用房修缮费

消防业务用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修缮费,训练场地的修缮费,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500

5

器材设备维修管理费

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装备、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消防宣传装备、维稳处突装备等消防装备器材的维修管理费。

1000

6

消防训练、培训设施设备维修管理费

消防训练、培训、体能训练、心理训练所需设施、设备、器材、模拟装置等的维修管理费。

1000

7

专用燃料费

消防装备(不含车辆)用燃油(气)费用;消防演习、演练、训练及其他消防业务用油(气)费用等。

1000

8

专用材料费

灭火、训练、抢险救援用各种专用材料的购置费。

1000

9

租赁费

消防业务用房的租赁费等;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活动所开支的场地、设备租用费以及其他消防业务工作租用的设备等。

1000

10

会议费

直接为消防业务工作召开的工作会、调查会、宣传会等开支的各项费用。

500

表2(续)

序号

科目

开支范围

金额(元/年*人)

备注

11

培训费

消防业务演习、演练、训练、培训编印教材讲义费、场地租费等。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员参加的各类消防专业培训费用、培训资料费,组织农村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日常培训、专业训练费,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实习经费等。消防车(特种车)驾驶员技术技能培训费、鉴定费等。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费、继续教育费、考试费,消防执法、防火灭火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费等。

1800

12

消防宣传费

消防宣传影视资料、公益广告的制作、宣传费等。

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活动的演出费等。开展防火、宣传工作的奖励费。消防志愿者组织补助费等。

1000

13

办公费

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包括小件办公用品的购买

500

14

办案费

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侦察活动费、办案差旅费及协作单位的相关费用,举报人员的奖励费等。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发生的送检费、检验费等。火灾残留物鉴定等火灾原因鉴定费,行政应诉复议开支等。

1000

15

服装费

队员的服装、被装费

1600

16

其他业务经费

开展消防业务支付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上述未包括的其他直接用于消防业务费的开支。

1000

合计

15000

表3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基本支出经费标准(业务车辆经费)

序号

科目

开支范围

金额(元/年*车)

备注

1

业务车辆保险费

消防业务用车保险费用,包括商业险和交强险。

10000

2

业务车辆油料费

消防业务用车油料费用,包括汽(柴)油、机油。

15000

3

业务车辆维修费

消防业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费用。

10000

合计

35000

表4乡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基本支出经费标准(营房管理经费)

序号

科目

开支范围

金额(元/

年*平方米)

备注

1

水电费

消防业务用房日常用水、用电及污水处理费。

70

2

物管费

消防业务用房的物业管理费

3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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