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0〕82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化工行业是我市工业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近年来虽然发展迅猛,但企业规模偏小,布局分散,安全防护措施较为薄弱,极易在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促进化工行业的安全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9〕27号)等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具体由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承建,市政府将给予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