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华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金华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金华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有效消除社会面火灾隐患,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整治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乡村火灾隐患,力争社会单位和场所检查率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

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关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门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全力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二、战役时间

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9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三合一”场所。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房管)、规划、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服装、制鞋、袜业、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等行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进行排查,

切实摸清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底数,重点整治生产、仓储区域和人员住宿未防火分隔等隐患。

(二)居住出租房。婺城区、金东区政府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40%以上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任务,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其他县(市)年底前全面启动市级以上中心镇、县城所在地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居住出租房消防专项整治。主要整治居住出租房的耐火等级、功能区分隔、电气线路敷设、疏散通道、“四小件”配置等方面问题。

(三)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各县(市、区)要组织乡镇(街道)对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酒吧、小网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厅、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娱乐场所和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衣店进行排查,

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区域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四)高层、地下建筑。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消防等对本地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举高车作业和扑救场地、消防管网无水、水泵房控制开关设置为手动、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五)人员密集场所。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消防、教育、文化、民政、商务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排查整治;民政部门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卫生部门组织医院开展排查整治;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工矿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商务、工商部门组织商场、市场开展排查整治;

旅游部门组织星级宾馆、饭店开展排查整治,督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等评定标准的要及时采取降级或撤销星级等措施。

(六)建筑消防设施。公安、消防和建设等部门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停用、损坏、拆除,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七)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县(市、区)要对近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

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地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一个村庄、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整治过的要进行“回头看”。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劳红武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施美红、市公安局局长助理项平、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周志忠为副指挥长。

各县(市、区)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战役指挥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刚性执法措施。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每个“网格”的责任人和排查整治任务,形成“清剿火患”的强大合力。

(二)全面深入清查。各地要组织和发动行业、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对社会单位实行“实名制”排查,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落实“户籍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消防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三)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在清剿行动期间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按照隐患大小和整改难度分别实行市、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挂牌督办,明确督办部门和相关责任,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贯穿“清剿火患”战役的全过程。

在农村、城乡结合部针对老人、儿童、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地要在新闻媒体建立“清剿火患”战役专栏,

每周要跟踪报道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在10月底前完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落实奖励资金。

各地动员部署和网格划分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市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胡健,联系电话:82191982,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金华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金华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挥长:劳红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施美红市政府副秘书长

项平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周志忠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潘江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锦全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国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姚栓柱市建设局副局长

卢立明市规划局副局长

周国彪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子根市文化局副局长

钱森元市旅游局副局长

倪喜斌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钟柏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金文胜市工商局副局长

廖利民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楼其民金华电业局副局长

邵土安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周志忠兼任办公室主任,邵土安、何顺法(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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