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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公布宁波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甬人社发〔2013〕188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宁波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社保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市区统筹范围内的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以43309元为依据。各县(市)涉及的相关事项,按市、县(市)原规定办理。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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