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宁波市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甬政办发〔2011〕341号
颁布日期:2011-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首批宁波市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3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61号)精神,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实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搭建平台,帮助更多的大学生敢创业、创成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51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政府十方面实事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96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市有关部门考评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鄞州区大学生创业园、北仑区大学生创业园、镇海区大学生创业园、余姚市科创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宁波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等5家单位为首批“宁波市大学生创业园”。希望上述大学生创业园进一步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园在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引领作用,让更多的大学生走上成功创业之路,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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