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0年度十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0〕100号
颁布日期:2010-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衢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0年度十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0〕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0年度十项重点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衢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

2010年度十项重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44号)精神,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0年,我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落实社会治安严管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社会治安热点问题的监管,出台《对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实施十条严管措施的意见》,对以下十项行为进行依法从严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行为、赌博活动、公共场所涉毒行为、偷窃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非法传销活动、违反交通安全管理“五条严管”措施的行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失职行为、违反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定的行为等十项行为。加大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整治。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大检查、开展“三电”专项斗争行动、开展涉油涉气企业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牢筑生命安全底线。有序开展食品药品行业规范化整治工作,在全面完成“两网一规范”(农村药品监督网、药品供应网和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示范县创建达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工作成果,力争到年底全市零售连锁率达30%以上。按照“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确保“小药店”、“小诊所”和“小药柜”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安全做到“六有三无”。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药品市场监管,以信息化的高效便捷提升监管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全程监管。扎实开展新一轮食品药品市场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械、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劣药、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等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强化河流水系治理,提升滨水生态环境。继续实施信安湖水环境提升工程。以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为目标,以发展休闲旅游产业为重点,编制信安湖水上旅游开发建设规划,逐步实施信安湖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水工程五大提升工程,切实落实信安湖长效保洁管理机制,把信安湖滨水区域打造成衢州城市一道靓丽风景线、文化新坐标、城市经济产业带。切实抓好乌溪江下游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化完善乌溪江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加强沿江两岸空间资源的规划控制,开展乌溪江河道的集中专项治理和生态河道建设,着力改善乌溪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功能。着力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及农房改造,深化以农村河沟池塘整治为重点的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示范村镇建设为载体,推进市区城郊结合部农村水环境集中治理,着力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农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市规划局)

四、加强交通安全监管,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加强事故多发时段、领域、地区、企业的重点监控,重点抓住道路运输(客运、危险品运输)、临水临崖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农村公路、山区公路和工程建设危险性较大环节施工等事故多发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实施12处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10处省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和8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重点整治,年内完成公路安保工程148公里,改造危病桥梁18座,整治危险边坡1.76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进一步实施水上康庄工程,年内完成撤渡建桥建路项目4个、渡埠改造项目12个。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落实“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农村小客运”整治、黑车整治等工作。严格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人员安全资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施工项目实施动态监管。继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破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证公路的通行安全。着重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推广、引导和使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

五、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普法与依法维权并重,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年内全面开通12338维权热线,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一条方便快捷的维权通道,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加大低保规范化建设力度,巩固“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额不少于50元,以县为单位,平均救助金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8%以上,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属于低保对象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全额补助,家庭其他人员按低保核定标准补助。不属于低保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其个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核准后其本人按低保标准全额补助。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2010年计划实施6家“衢州市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完成1304名重度残疾人托(安)养任务。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工程,计划完成1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任务。实施残疾人助学工程,计划对550名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进行助学结对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劳局)

六、开展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进一步完善商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填制方式,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规定分解执法职权,严格追究违法行政责任。健全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参与渠道,开通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举报投诉工作设备,建立相应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形成有效、全方位覆盖的商务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贸粮局)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法制办要会同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研究新措施,探索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受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把好事实、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做到及时受理、公正审理、按期审结。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办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妥善解决。完善行政复议互动机制,法制办要加强与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和衔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和案件通报制度,做到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协调配合,使行政复议工作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等能够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严格按照上级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送工作,确保行政复议统计数据的真实、及时、完整。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综合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法制办)

八、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改善行政服务环境。全面完成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主要是完成市本级第二批部门改革任务和各县(市、区)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继续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和公开。继续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抓好扩权强县改革下放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继续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工作;不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开展“省(市)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农村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拓宽电子监察的领域,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和考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透明阳光政府。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加大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和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建设力度。加快数字档案室建设,构建快捷、通畅、高效的政府信息报送、接收和发布运行体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制度,主动、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市档案局报送公开的现行文件和政府信息,不断丰富政府公开信息利用服务资源,真正将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和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建成满足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的支撑平台和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工作生活的主要窗口。加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确保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网上查询功能,切实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增强行政收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档案局)

十、规范征地拆迁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征地拆迁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对市本级所有征地拆迁项目开展一次排查清理,对已实施完成的征地拆迁项目,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补偿不到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未落实、安置房建设不到位、群众和被征地拆迁人合理诉求和信访未得到解决等遗留问题。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征地拆迁计划管理制度、法定程序不到位、征地拆迁行为不合规、补偿标准不到位、安置方案不合理、社保措施不落实、群众和被拆迁人反响强烈有信访等问题。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寻找解决途径,努力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解决机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相关问题的调研,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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