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绍兴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绍兴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绍政办发〔201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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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绍兴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绍兴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绍兴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浙江省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将于2011年10月在我省举行,这是建国以来我省承办的最大规模的全国综合性体育赛事。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各项任务,确保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成功举办,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时间和地点
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将于2011年10月中旬举行,主会场设在杭州市。同时,绍兴市设立分会场,承办游泳比赛。
(二)规模
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设20个比赛大项。届时,全国将有32个省(区、市)(台湾省待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计36个代表团参加。参赛运动员近5000名,加上与会领导和来宾、代表团、工作团、观摩团、裁判员、技术官员、新闻记者等,预计总人数将超过16000人。集中到会和比赛的时间为10-15天。本届运动会的游泳比赛,全国将有30余支运动队,约400名运动员参加,加上与会的领导和来宾、代表团、工作团、观摩团、裁判员、技术官员、新闻记者、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等,预计总人数将超过1500人。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传承残奥理念、弘扬浙江精神、实现文明共享、争创全国一流”的总体目标,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力争把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绍兴赛区的比赛办成弘扬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励志奋进的残疾人精神的体育盛会,办成彰显平等、参与、超越、融合、共享理念的人文盛会,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绍兴市的工作职责
负责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绍兴市分会场的社会动员、扶残助残和市容环境整治等工作;做好绍兴赛区的组织领导工作;承办省筹委会确定的绍兴赛区赛事;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参赛指标任务。
(一)完成省筹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牵头组织制订经费预算方案;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观众和文明拉拉队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做好绍兴赛区的组织领导工作,并领导组织好本辖区的赛事活动、新闻宣传和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五)负责做好绍兴市的火炬传递工作;
(六)积极做好绍兴赛区比赛场馆建设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等无障碍改造;
(七)出台实施普惠加特惠的扶残助残新政策,组织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活跃助残氛围。
四、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架构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属地管理、项目运作”的运行机制,成立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绍兴赛区筹委会(以下简称市筹委会)(绍政办发〔2010〕122号)。市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场馆与无障碍建设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竞赛部、社会动员部、卫生医疗部等8个工作部门。
(二)工作部门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市筹委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制订各阶段工作任务,联络各工作部门;制订市筹委会工作规则;建立市筹委会办公会议制度,并抓好会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和重要领导活动;协调本赛区的接待服务工作;督促各部门对工作方案、重要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和档案整理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各类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市筹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各类宴会活动;负责制订引进优秀运动员等优惠政策和有功人员与单位的表彰奖励政策;参与出台并实施扶残助残优惠政策;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场馆与无障碍建设部
负责与省筹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联系联络,制订各阶段工作任务计划,配合参与省筹委会场馆与无障碍建设部的工作,对比赛场馆和有关城市道路进行无障碍设施新建、改造;督促宾馆、会场、车站以及商场超市、旅游景点进行无障碍设施新建、改造;对新建、改建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保卫部
负责本赛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火炬传递及赛期社会面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整治,落实现场管理、消防管理、票证管理和交通管制等各项安保措施;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竞赛部
负责与省筹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联系联络,制订各阶段工作任务计划;配合省筹委会负责本赛区的比赛和训练场地的安排;配合省筹委会做好火炬传递等大型活动的各项工作;负责本赛区竞赛委员会的组建及竞赛的实施工作;负责我市运动员的选拔、试训、参赛指标的落实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后勤保障部
负责与省筹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联系联络,制订各阶段工作任务计划;负责本赛区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与会人员的吃、住、行;负责本赛区交通、通讯、电力、医疗、卫生防疫、重要能源、物资、气象等相关保障工作;为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做好有关物资发放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动员部(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志愿者服务)
负责与省筹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联系联络,制订各阶段工作任务计划;动员绍兴市社会各界力量,热情当好东道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教育,倡导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质;开展社区助残活动,营造助残氛围;宣传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提高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做好本赛区的社会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落实火炬传递、重大竞赛活动的广播和电视直播、转播、录播等;配合省筹委会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务部
负责绍兴赛区承办比赛所需资金的运作,负责市筹委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编制总体经费预算方案和各工作部门经费预算方案;负责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决算及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向上级申请经费补助和制订筹资方案;负责制订市筹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8.卫生医疗部
负责本赛区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等保障工作;制订本赛区医疗保障方案和卫生应急预案;指定相关医院开通运动员救治绿色通道;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筹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残联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处理市筹委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并与省筹委会进行协调、联络;牵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参赛指标及任务;做好我市运动员的选拔工作;营造扶残助残氛围,牵头制订并实施残疾人优惠政策;加强和完善社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彰显绍兴特色,提高残疾人的生活品质;联系、协调市筹委会各部门的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体育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牵头制订本赛区竞赛委员会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成立本赛区单项竞赛委员会,组织实施相关竞赛活动;牵头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本市火炬传递和本赛区竞赛的组织工作;负责我市参赛运动员训练场地的保障工作;做好比赛场馆无障碍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工作;配合市残联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参赛指标及任务;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建设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牵头制订场馆与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牵头做好场馆和无障碍建设部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新建道路、相关公建配套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各相关部门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公安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牵头制订安全保卫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本赛区安全保卫总体方案、重大活动及重大赛事安保方案和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负责本赛区社会面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委宣传部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牵头制订社会动员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负责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本赛区的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财政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牵头编制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绍兴市赛区筹委会经费总体预算方案;做好市筹委会各项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筹委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向上级申请经费补助和制订筹资方案;负责制订市筹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参与出台并实施扶残助残优惠政策;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的交通服务工作;牵头整治非法营运市场,动员出租车车主积极为残运会提供优质服务;做好车站的无障碍设施新建、改造,车站环境治理及营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强比赛期间车站、码头的安保工作;做好比赛期间运动员、官员用车及部分出租车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旅委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代表团接待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饭店、宾馆开展“扶残助残,奉献爱心”活动,配合市残联组织推广手语服务活动;协调做好相关饭店、宾馆、景点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文广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卫生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等保障工作;制订本赛区医疗保障方案和卫生应急预案;指定相关医院开通运动员救治绿色通道;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教育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好我市参赛运动员的学习、转学和学籍保留等工作;协助组建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把扶残助残列入学生德育教育内容;配合社会动员部组织学生文明观赛;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民政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鼓励福利企业推荐残疾人参加运动员选拔,协调福利企业保证被选运动员基本待遇不变;参与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社区助残活动;配合市文明办组织社区居民文明观赛;协助出台并实施扶残助残优惠政策;加大对沿街乞讨人员的疏导和救助力度;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共青团绍兴市委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制订本赛区志愿者工作方案;配合省筹委会建立和培训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志愿者文明拉拉队;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扶残助残服务活动;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比赛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越城区政府
参与处理市筹委会的日常事务,做好协调、联络、落实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做好服务工作,参与组织观众和文明拉拉队;配合做好本赛区的赛事活动、社会宣传和火炬传递工作;负责做好市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等无障碍设施的新建、改造工作;参与做好绍兴赛区的接待工作;加强完善社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并实施普惠加特惠的扶残助残政策,组织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活跃助残氛围;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筹备工作。
根据筹备工作进度,将从各成员单位适时选派、抽调工作人员到省筹委会、市筹委会集中办公。
五、主要措施
按照“节俭文明、务实高效、办会出彩、参赛出色”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热烈、精彩、和谐、圆满举办。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指挥到位。市筹委会要加强对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根据筹备工作进展,及时成立执委会。市筹委会各工作部门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明确分管领导主持日常筹备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筹备工作,一名处室负责人负责联络员工作;必要时做好不定时、不定期的人员派出准备,选派、抽调工作人员到市执委会集中办公。
(二)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大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制订筹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严密的工作规则和高效的工作机制。市筹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其他部门的工作情况,指导和督促各项筹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主动协调、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逐一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实行定岗、定责、定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做好运动员选拔、引进、训练和保障等工作,努力完成运动员参赛目标与任务。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到服从指挥、令行禁止、齐心协力。
(三)强化宣传,确保社会动员到位。要增强做好筹备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残运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册)、主题口号的征集和揭晓,志愿者招募和培训,火炬传递等活动和各个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当好东道主、办好残运会”的高潮,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以承办第八届全国残运会为契机,开展扶残助残宣传和实践活动,制订出台普惠加特惠的扶残助残政策,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四)加快改建,确保场馆设施到位。要抓紧开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工作。根据竞赛规程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积极配合省筹委会制订详细的场馆及设施建设、改造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为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提供合乎标准、满足比赛特殊要求、充分体现人性化的竞赛和服务环境。及时组织专家对场馆进行查勘,检查无障碍设施标准的落实情况。
(五)加大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筹委会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方案分别提出部门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报市筹委会批准后确定总体预算方案。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节俭高效。
(六)加强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各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及时对筹委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任务逐项计分,赛后汇总评比。对在筹备、办会及训练参赛等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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