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心镇(功能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推进市县镇社区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心镇(功能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推进市县镇社区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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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心镇(功能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推进市县镇社区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委办发〔2012〕10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推进中心镇(功能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推进市县镇社区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1日
推进中心镇(功能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五个凡是”和“场地建设简朴大气、硬件设施配置齐全、软件系统功能完善、规章制度配套科学、服务运行高效便捷”的要求,着眼于强化功能,立足于规范建设,从实际出发,从改革入手,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大力推进中心镇(功能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中心镇(功能区)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达到80%以上、社区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达到50%以上;到2013年底,中心镇(功能区)、社区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达到100%。
二、建设标准
(一)中心镇(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
1、硬件设施到位。场地面积要结合实际实施分类管理,主要依据各地乡镇撤扩并后人口规模、人口集聚度情况分为三类。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的为一类,其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要求在180平方米左右;常住人口规模在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为二类,其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要求在120平方米左右;其余的为三类,其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其他硬件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周边环境整洁,群众出入方便,办公设施齐全,配置便民信息公开查询设备。
2、人员配备到位。严格按编委办有关文件规定的规格配备中心主任、副主任;严格按业务工作需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有较强岗位适应能力;配有少而精的专职代办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群众的事不能在本级直接办理的,实行代办。
3、实行电子化办公。推行审批、缴费、咨询、办证、核查、监督等事项网上办理,并与县、社区(包括基层站所)两级对接,做到审批服务终端互联互通。
4、事权承接到位。认真贯彻《关于公布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权限调整(参考)目录的通知》(温委发〔2011〕175号)精神,承接县级下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权限全部到位。
5、做到应进则进。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要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管理服务事项纳入率达到90%以上,基层站所入驻率达到80%以上。
6、管理制度健全。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办理事项的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监督渠道等全面公开;规范内部运行机制,推行联合审批、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全程代理、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严格落实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7、运行经费落实。场地建设经费、办公运行经费以及工作人员的待遇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经费有保障。
8、管理服务优质。建立实时评价制度,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
参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村)便民服务示范中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温纪〔2011〕40号)要求,对村级组织设置“转并联”后的各种资源进行整合,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到硬件到位、经费到位、机制到位、服务到位。同时要把握以下要求:
1、硬件设施:各地要依据社区区位条件、人口规模、人口集聚度(常住人口/社区面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分类实施,一类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必须位于“16”大都市框架以内、常住人口规模达到6000人以上、人口集聚度达到每平方公里3000人以上、当地镇(街)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县(市、区)人均收入1.2倍以上,场地面积80平方米左右,配套设施标准按照温纪〔2011〕40号文件要求建设;二类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必须位于“16”大都市框架以内或“50”中心镇所在地或在乡镇调整前原乡镇所在地、常住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人口集聚度达到每平方公里300人以上、当地镇(街)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县(市、区)人均收入1倍以上,场地面积为40至80平方米;三类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除一、二类之外的其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为15至40平方米。二、三类配套设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建设。
2、服务内容:涵盖温委发〔2011〕175号文件规定的由县级调整为社区直接办理的所有事项。
3、服务功能:由单一的政务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尤其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邮政电信、水电缴费、金融服务、书刊零售、文体娱乐等社会服务,原则上都要进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使之成为集政务、商务、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兼容的公共服务平台。
4、人员配备:结合乡镇“撤扩并”和村级“转并联”人员调整,要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力量,将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便民服务中心,确保有足够人力为群众提供服务;建立专(兼)职代办员队伍,对群众的事在社区不能直接办的,实行无偿代办。
5、建设模式:坚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代办点”的模式不变,强化村便民代办点的功能,确保群众通过村便民代办点能办成事。
6、电子政务:结合中心镇(功能区)信息化建设,同步建成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做到与市、县、镇三级网络无缝隙对接。
7、经费保障:建设经费、运行经费及人员待遇保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镇级财政落实配套经费。
三、实施步骤
(一)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2012年7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实际出发,制定分阶段推进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安排。
(二)全力以赴推进规范化建设(2012年1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按照上述的规范化标准和任务数,组织精干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扎实有序推进。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边建设、边规范,成熟一个运行一个,确保在统一的时间节点前圆满完成任务。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核验收(2012年12月底前)。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评估标准,实事求是地对各地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评估中,不仅要看硬件配备和运行效果的评估,还要听取企业和群众的反映和评价,由群众来检验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中心镇(功能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推进我市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党政分管领导要负责抓,党政班子成员要协同抓,明确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共同搞好这项工作。各级组织、编办、人力社保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备办法,确保便民中心“有人办事、办得了事”;发改、审管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要强化各级便民中心建设财政保障;考绩部门要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列入考绩内容,强化工作督考;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审管、民政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帮助中心镇、功能区、社区解决建设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中心镇、功能区、社区要负起主体责任,想方设法争取各方面工作支持,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三)抓好宣传和信息反馈。各地要积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增强群众对便民中心的认同感,大力推进便民中心软环境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大胆探索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各地要及时向市作风办(联系人:周坚红,电话:88965620)报送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市县镇社区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我市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大力推进系统应用,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构建“温州市网上虚拟办事大厅”,健全管理机构,统筹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资源,不断扩大网上服务事项,积极推进市、县、镇、社区四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温州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内容
(一)全面梳理规划行政服务事项。由各级审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适合网上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业务梳理和信息资源规划,审核、规范每一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相关表单、审批程序、实施部门和承办人、办理时限、收费及依据、相关部门、监督渠道等,分析部门间、市县镇社区间业务关联关系,分级编制政务服务目录和业务流程图。同时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业务流程,并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所有有关联的事项进行业务整合,编制可以实施联合审批的业务流程。
(二)进一步完善系统服务功能。一是各级审管部门都要按照“办事方便、人性化服务”的要求,改造提升网上审批系统在线服务平台,搭建虚拟的“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形成集信息服务、事项受理、在线咨询于一体的行政服务网络门户,并纳入四级网络互通平台框架体系。二是各级各部门除涉密事项外,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都要纳入统一的在线服务平台办理。对工作特需的部门,经审核批准,可以使用部门独立的审批业务系统,但必须开放接口与统一在线服务平台对接,实行统一监管。三是开发建设网上投诉、服务满意度测评和行政服务统计分析等子系统,并推广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和电子文件等应用,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
(三)推进四级行政服务信息化建设。以市级网上审批系统为基础,以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枢纽,组织制定市、县、镇、社区上下对接的行政服务业务流程和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四级联网审批和同步电子监察。对已经独立开发网上审批系统的县(市、区),要按照信息交换标准进行系统改造,并与市级网上审批系统做好对接,实现四级行政审批服务无缝隙互联互通。
三、实施步骤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四级审批网络互通平台建设,按照“先试点、再覆盖”的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开展试点阶段(2012年7月至12月)。确定鹿城区、龙湾区、乐清市、永嘉县、文成县、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务必在8月上旬前,全面完成行政服务事项的梳理和规划工作;9月底前务必完成系统服务功能的改造提级,建成网上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办理;12月底前务必完成四级审批网络互联互通和同步电子监察。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2013年1月召开现场推广会,研究部署全市四级审批网络互通平台建设,明确整体推进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这项工作在2013年8月底前圆满完成。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政审批体系网络平台是落实“五个凡是”精神的迫切需要。这项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市里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平台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平台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各试点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审管部门负责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和网上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并制定建设方案;经信部门负责方案的论证、审核;电子政务工作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予以保障;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的业务梳理、规范和系统对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要实行问责。
(三)落实建设经费。市级审批系统有关功能拓展(包括电子印章系统)所需经费,经市经信委评估后,由市财政追加拨付。县、镇、社区三级联网平台建设所需经费,要列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保证建设经费落实。对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达标的,市财政部门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附件:市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俊市政府
徐有平市监察局
王爱光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
成员:市纪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王爱光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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