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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渝府发〔2011〕30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渝府发〔2011〕3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市政府对2010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确定收费项目共计323项(含二级收费项目),比2010年减少31项,现予以公布。
凡未公布的收费项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征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67575444(市财政局)、12358(市物价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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