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8-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4〕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监局制定的《徐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徐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救援职责,确保在全市辖区内非煤矿山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快速、及时、有力地组织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人员、调度设备和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矿山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类别
根据我市矿山企业现状,露天开采矿山企业易发生坍塌、滑坡、爆破等事故,地下开采矿山企业易发生爆炸、火灾、冒顶、透水等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成立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徐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李文顺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琦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振市经贸委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成员:华福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郑广银市公安局副书记
俞军市卫生局副局长
殷少祥市安监局副局长
吴自德江苏巨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福昌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乃钊江苏天能集团总经理
吴志刚徐州矿务集团总经理
徐国栋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殷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为:3739258。同时,聘请以下6位专家组成指挥中心专家组:
1、赵从国徐州矿务集团副总工程师高工采矿532052513056290536
2、徐荣徐州矿务集团高工机电532037013083540916
3、吕福华江苏天能集团副总工程师高工机电5735500-622013852476101
4、吴自德江苏巨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工水泥7182610-323013814439025
5、宋福昌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工采矿715998513805210950
6、陶瑞林江苏天能集团安全部主任工程师采矿558026813952297756
三、应急救援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存放地联系人电话
1、履带推土机TY222江苏巨龙集团周生启7182610-2226
2、履带推土机2天能集团陈楼孔庆山5580268
3、履带推土机红旗1001徐州铁矿集团宋福昌6710173
4、挖掘机PC220-5C1m31江苏巨龙集团周生启7182610-2226
5、装载机3徐州铁矿集团宋福昌6710173
6、装载机7江苏天能集团孔庆山5580268
7、自卸车3305E30吨3江苏巨龙集团周生启7182610-2226
8、自卸车8徐州铁矿集团宋福昌6710173
9、汽车起重机1徐州铁矿集团宋福昌6710173
10、水泵D-1553江苏天能集团孔庆山5580268
11、水泵8徐州铁矿集团宋福昌6710173
12、装岩机12徐州铁矿集团宋福昌6710173
13、局扇JBT11KW8江苏天能集团范隆生5580268
14、矿用铁轨18Kg/m5000m江苏天能集团孔庆山5580268
四、应急处置方案
(一)事故报告
矿山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所在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在不影响救灾的前提下,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做好准备。
市直矿山单位直接上报市安监部门和指挥中心办公室;各县(市)、区矿山单位上报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县(市)、区安监部门接报后,立即上报市安监部门和指挥中心办公室。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是否启用应急处置方案,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政府。
(二)事故通知
根据指挥中心的指示精神,指挥中心办公室本着“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应急处理。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指挥和调遣,不得拖延、推诿,积极组织力量抢险救人,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指挥中心成员及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最快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进入各自岗位,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按照下列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1.总指挥: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联系、协调工作,贯彻总指挥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行动。
3.市政府办公室、指挥中心办公室:
(1)负责将事故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汇报;
(2)负责为指挥中心提供车辆等后勤保障;
(3)负责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膳食供应;
(4)负责上级领导的接待和食宿。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负责与上级专业部门领导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将专家请至事故现场;
(2)负责与交通部门联系,了解赴现场沿途交通道路(路宽、桥涵的载重、净空高度、宽度等)情况,做好运输抢救急需物资、设备等的车辆的调配工作;
(3)负责与电力部门联系,做好抢险所需供电线路的安排;
(4)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和专家组,根据事故种类,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和处理措施,报指挥中心领导审查;
(5)根据上级部门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6)负责对事故有关情况统一汇总,经指挥中心领导审查同意后,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5.市公安局:
(1)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救护的车辆进出有序;
(2)负责保护人员的财产安全,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实施,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交警、消防、治安、经保、武警等警种警力参与救援;
(4)负责核查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并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5)负责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6.市卫生局: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2)负责市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的联系和安排,组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
(3)负责有关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
(4)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7.市国土资源局:协同制定抢险方案和处理措施。
8.徐州铁矿集团公司、江苏巨龙集团公司、江苏天能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和调派抢险所需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做好现场救援工作。
9.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大屯煤电集团公司:作为备用救灾力量,接到通知后,负责组织和调派抢险所需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做好现场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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