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办关于无锡机场航空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报程序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办关于无锡机场航空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报程序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办关于无锡机场航空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报程序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市口岸办制订的《无锡机场航空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报程序》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二月七日
无锡机场航空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报程序
市口岸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有效的航空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减少事故损失,规范现场组织和调查,根据中国民航CCAR-395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CCAR-139-II部《民用机场应急救援规则》、MD-AS-2001-001《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程序》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无锡机场地区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航空器应急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和事故调查。发生在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以外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第三条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民用航空器应急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其授权下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在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应服从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机场应急救援计划,负责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航空器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机场各保障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航空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内部分工及其与外部通报、协调程序。
第二章信息通报程序
第四条无锡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塔台管制室。
第五条无锡机场地区应急救援通报程序
空中交通塔台管制室收到航空器机长要求提供应急救援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塔台收到信息后,同时通知消防指定地点集结待命),然后按如下程序进行通报:
图略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机场公司领导、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应急救援计划,通报机场相关保障单位。机场有关保障单位按照应急救援计划通报有关部门。
(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总调、管调、相关通报协议单位、空军硕放场站飞行保障指挥室及各驻场单位。
(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报机场签派室及有关应急事件航空公司的SOC。
第六条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内容
航空器机长要求提供应急救援服务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收集以下信息,并按照程序通报、报告有关单位。
(一)航班号;
(二)机型、机号;
(三)计划起/降机场;
(四)应急救援要求;
(五)航空器当时所处的紧急状态、位置;
(六)航空器机组采取的处置措施;
(七)预计到场时间;
(八)地面应急救援准备情况;
(九)航空器续航能力;
(十)机场天气条件;
(十一)空管保障情况;
(十二)机上旅客和机组人数,及货物、邮件、行李重量;
(十三)其他影响安全飞行及着陆的情况;
信息不齐全时,第一次报告至少包括(一)—(七)项,其他事项及时续报。
第七条空难信息报告内容
空难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立即收集以下信息,按照通报程序报告或补充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因为信息暂不齐全而延误通报时机。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航空器经营人;
(二)航空器的类别、型号、国籍和登记标志;
(三)机长姓名、机组人员、旅客人数;
(四)飞行任务性质;
(五)最后一个起飞点和预计着陆点;
(六)事故简要经过;
(七)伤亡人数及航空器损坏程度;
(八)事故发生地区的物理特征;
(九)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
(十)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十一)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十二)事故信息的来源和报告人。
第八条通信联络方式
(一)机场内部采用无线对讲机方式,根据应急救援计划,当启动应急救援时,由总指挥发令,指挥中心依据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各部门使用统一的应急救援频道为日常生产频道JICHANG2(800MHZ对讲机)。
(二)各领导人员的手机及各部门值班电话为第二通信工具。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名部门与职务手机号码职务
谈学明市政府副市长13901515322组长
高敏市政府副秘书长13013609393副组长
许亦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13861880388副组长
王锡林无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3706178810副组长
马勇生无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3921189988成员
杨雪瑛市口岸办副主任13951509501成员
许建平市公安局副局长13806195678成员
朱仲贤市交通局副局长13906185008成员
陈卫平市卫生局副局长13706192922成员
袁建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3003383870成员
魏爱军空军94926部队部队长13382892792成员
蒋群新区管委会副主任13003332069成员
王小进市消防支队支队长13906194189成员
(四)无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及各部门领导名单和联系方式:
部门姓名电话
总经理马勇生13921189988
副总经理杨启龙13906177108
副总经理白春旺13771118858
总经理助理张恒13861468176
行政人事部张涛13914162956
财务部周军13395180506
航行保障部黄健13921286692
地面服务部崔宁航13771118800
安全保障部张丰玺13771118899
第三章组织指挥程序
发生应急救援情况时,机场各有关单位应立即按其应急救援计划/预案实施,建立现场组织指挥体系。
第九条应急救援
(一)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须服从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二)发生空难时,航空器营运人应主动向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供遇险航空器上机组和旅客人数,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情况。如有危险化学品,机场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通报所有参与单位。机场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可根据自身力量及航空器营运人的要求,与地方政府协调消防、救护及武警支援等事项。
(三)各参与单位应急救援准备就绪后,及时报告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四)如果航空器飞行可控,着陆不可控(如起落架不能放出),塔台应及早将航空器机组着陆要求通报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在确认空中和地面准备就绪后,指挥航空器着陆。
(五)无论何种紧急情况,在预见或航空器机长决定着陆后,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早通知所有参与单位。
(六)发生应急救援情况后,宣传媒体的对外报道需经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负责人审核。
第十条本程序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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