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减免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绿卡项目有关规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淮政发〔2003〕15号

市政府关于减免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绿卡项目有关规费的通知

市各委、办、局,市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实施“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推进全市工业化的进程,进一步规范绿卡管理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绿卡项目建设中规费减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部分

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项目建设中不需代运的建筑垃圾代运费予以免收。

二、减半收取部分

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教育地方附加费、房产交易手续费、环境监测专业服务费、质监费、建筑垃圾处理费、环境保洁费、白蚁防治费予以减半收取。

减半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待项目建成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三、缓收部分

对人防建设资金按25元/平方米标准缓收2年。

四、专项减免

对其它收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由项目实施单位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予以专项减免。

五、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绿卡项目的确定

每年度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绿卡项目由市经贸委提出具体名单,经市政府核准后公布,并颁发绿卡证书作为执行优惠政策的依据。

六、本通知由市经贸委负责解释。在本通知出台前的有关优惠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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