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无锡市急救分站三年建设方案(2008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无锡市急救分站三年建设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锡政办发〔2008〕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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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1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无锡市急救分站三年建设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8〕31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制订的《无锡市急救分站三年建设方案(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无锡市急救分站三年建设方案(2008-2010年)
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院前急救工作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是各级政府加强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我市原有急救网络的快速机动、保障能力明显不足。合理布局并加快城区急救分站建设已成为全市急救网络建设的重中之重。根据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市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城区急救分站建设,构建网络健全、布局合理、装备精良、管理规范、反应快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院前急救体系。现制定三年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为确保急救分站建成后在日常急救中能达到便捷、高效和规范的要求,在突发事件中发挥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作用,急救分站建设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政府承办原则。急救网络体系是城市医疗服务和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救分站由政府出资举办,按照实用、节约的要求完成急救网络体系建设。
(二)布点合理原则。在各片区选点时必须考虑服务范围,做到路径平衡、居中建站。
(三)资源共享原则。急救分站原则上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在没有医疗资源可利用但确实需要布点的情况下,另行选址建设。
(四)分级负责原则。崇安、南长、北塘三区、市属医院和专用分站建设由市级财政承担,设在其它地区的急救分站由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建设。
(五)统一配置原则。急救分站的人员、设备、车辆及随车急救医疗设备由市急救中心统一配置和管理。
(六)权属明晰原则。急救分站建成后,应明晰房屋产权。市级财政出资建设的急救分站,产权能明晰的归市急救中心所有,不能明晰的,通过协议明确市急救中心永久无偿使用;由区级政府负责建设的急救分站,产权属各出资单位所有,市急救中心永久无偿使用。各急救分站均纳入全市急救体系统一管理。
二、建设规划
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无锡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无锡市急救网络及分站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城区每10—20万人口设置一个急救分站的标准,以城区约200万常住人口测算,规划三年内建设9个急救分站,其中专用分站1个,规划地点具体分布为:
崇安区1个分站:城中急救分站(拟建于长庆路原传染病医院);
南长区1个分站:城南急救分站(拟建于市急救中心本部或塘南片区);
北塘区1个分站:城北急救分站(拟建于市第三人民医院);
滨湖区1个分站:城西急救分站(拟建于滨湖区人民医院);
中桥地区1个分站:中桥急救分站(拟建于原市第五人民医院);
锡山区1个分站:锡山急救分站(拟建于安镇片区);
惠山区1个分站:惠山急救分站(拟建于洛社片区);
新区1个分站:新区急救分站(拟建于新区医院或旺庄片区);
特殊专业分站1个:钱桥急救专业分站(拟建于市精神卫生中心)。
距离城区较远的区域,以镇医院为依托建设急救站点。镇医院现有救护车统一纳入全市急救服务网络,按照急救就近可及的原则,由市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并接受市急救中心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三、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部《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省卫生厅《江苏省基本现代化急救中心的建设标准》和《无锡市急救分站基本建设标准(试行)》(锡卫规财〔2008〕36号)要求,具体标准为:
(一)基本建设。急救分站用地面积700—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600平方米,依据区域范围的服务人口而定。专用急救分站用地面积12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1200平方米。
(二)科室设置。设置救护车库、值班室、办公室、器械库、药品库、防护器材库,以及车辆人员清洗与消毒、生活卫生等设施。
(三)车辆配置。每5万服务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每个分站约4—7辆。
四、设备配备
(一)通信调度设备。有线通信:急救分站配VPN2M专线两路、“120”急救专线电话、外线电话等。无线通信:救护车均配备无线电车载电台、手持对讲机、GPS及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分站信息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调度信息接受系统。
(二)急救医疗设备。救护车辆按照《江苏省急救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监护型救护车器械配备标准配置医疗器械、药品和应急防护等物资。
(三)办公生活设施。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空调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更衣橱、热水器等。
五、资金渠道
院前急救事业是公益性事业,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急救分站的建设经费本着分级承担的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负责安排解决。其中,设在崇安、南长、北塘三区和市属医院分站及专用分站所需的建设经费在市政府社会事业建设资金中安排,设在其它地区的急救分站由所在地区政府统筹安排建设经费。
六、建设安排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合理规划进度,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并下达目标任务,2008年启动建设钱桥专用分站和城西分站。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急救分站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年度建设计划,把建设资金和配套资金列入预算,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配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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