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4年全州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4年全州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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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6-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州政办发〔2004〕30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4年全州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2004年全州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六月十日
2004年全州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六月二日)
为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强化农村药品市场监管,解决农民群众用药问题,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州广大农村构建、完善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监督网络(以下简称“两网”)体系。在药品供应网络方面,要简化农村药品供应程序,减少供应环节,畅通供应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药品质差价高的问题。2004年底前,80%的县(市)要实现药品连锁、配送进乡(镇),试点县(市)要达到100%;50%以上的行政村要实现药品配送供应进村,试点县(市)不低于80%。在药品监管网络方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确保农村药品监管到位。2004年底前,80%的乡村建立健全的药品监管网络,试点县(市)要达到100%。
二、具体措施
(一)供应网络建设。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协调下,通过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在供应网络建设上,坚持“依法建网、方便购药、合理布局、质优价廉、公开透明”原则;在药品供应方式上,实行直接配送制、连锁配送制、代购代销审批制(对提出代购代销申请的乡镇卫生院,经州药监部门审批认可后实施)。
(二)监督网络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消除农村药品监管死角和盲点。
县级网:以县(市)药品监督执法人员为主体力量,以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聘请的义务监督员为辅助力量,与公安、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效联动的药品监管协作机制。
乡级网:一是在乡(镇)成立由乡(镇)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药品市场监管小组;二是由县(市)药监部门从乡(镇)人大代表、计生干部或防保医生中聘请药品协管员,负责对本乡(镇)药品市场的全天候监管。
村级网:可由村委会推荐,经县(市)药监部门培训考核,聘任为药品信息员。同时,在村级药店、卫生室、个体诊所、乙类非处方药品柜台悬挂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实现农村小康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农村“两网”建设,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坚决将农村“两网”建设抓出成效;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按照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农村“两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及药监、卫生、工商、税务、物价、公安、质监等部门要从长远利益出发,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针对“两网”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举措及方案,按照“求真务实,抓专、抓实、抓细”的原则,全力做好农村“两网”建设各项工作。
(三)扩大宣传,积极引导。农村“两网”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体现了“固本强基,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监管理念。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两网”建设的意义、宗旨以及先进经验;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参与“两网”建设,为全州广大农村实现小康社会奠定稳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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