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常政发〔2003〕90号
颁布日期:2003-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03〕90号

关于成立市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俞志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国建市政府副市长

顾森贤市政府秘书长

陆荣方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孙祖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维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金富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

陈伟昶市财政局局长

孙永明市监察局局长

张东海市规划局局长

朱晓敏市建设局局长

蔡骏市园林局局长

刘持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雯市环保局局长

刘森市工商局局长

苏扬波武进区政府副区长

陈宏俊新北区政府副区长

沈志新天宁区政府副区长

余福民钟楼区政府副区长

蒋华平戚墅堰区政府副区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孙祖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钱正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郑恒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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