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嘉兴市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08〕66号 |
|---|---|
| 颁布日期:2008-05-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嘉政办发〔2008〕66号
关于嘉兴市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铁路嘉兴车务段关于《嘉兴市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嘉兴市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铁路嘉兴车务段
(二○○八年五月)
为有效堵塞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涉爆涉毒等危险物品的非法运输渠道,保障社会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和规范全市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社会治安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和规范行业运作为手段,通过整合公安、交通、工商、邮政、铁路等行政、行业资源,加大安检设备投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明确和落实各监管部门、从业单位、从业人员责任,堵塞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非法运输渠道,消除治安隐患,保障公共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义务,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明确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客货运、寄递行业单位及其业主、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增强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观念,督促业主和从业人员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和义务,确保本单位及其承运的旅客、货物、邮件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添置安检设备,落实安检人员。进一步提高全市客货运站点和邮件寄递点的安检覆盖面和准确性。全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客运汽车站和铁路嘉兴站必须配备1台以上固定式X射线安检仪和4支以上手持式安检仪,并按日均客流量1000:1的标准配备安检人员;二级以下客运汽车站和铁路海宁站、长安站、嘉善站必须配备4支以上手持式安检仪,并按日均客流量500:1的标准配备安检人员。其它邮政、包裹寄递站点和货物托运站点应根据自身实际落实必要的安检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安检设备。
(三)加强日常检查,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考核监督、责任倒查等监管制度,将日常检查和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公路、铁路等客货运站点应对所有进站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不漏一人一物;发现重点可疑旅客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对零散托运、寄递的货物、邮件要落实专人逐件开包查验或运用安检设备检查;对到站的旅客及货物、邮件分别按照每日到达量的0.5%-1%及5%-10%进行抽检,从重点地区到站的旅客和货物应重点抽查。
(四)消除安全隐患,改善薄弱环节。各客货运、寄递单位要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自身在管理、运作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单位的监管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和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五)查处违法经营,打击行业犯罪。公安、交通、邮政、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进一步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市场;加强对重点地区的运输车辆、物资以及有举报、有嫌疑的自备车、出租车的设卡盘查和到站车辆的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滋生在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的黑恶势力和从事或放任违禁品、危险品非法贩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客运、货运、寄递行业规范、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必然会给广大旅客和消费者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和横幅等宣传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公布相关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取得广大旅客和寄运货物单位、个人的配合。对发现的不法行为、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道,通过营造“严管理、重奖罚”的氛围来震慑违法犯罪。对无理取闹、拒不配合,甚至是抗拒执法的重点可疑对象,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二)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在摸清全市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底数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无证经营户主动申办相关证照,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另一方面,公安、工商、交通、邮政等部门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查处和坚决取缔各种非法经营载客、载货和寄递业务的“黑车”、“黑店”,进一步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市场。交通、邮政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建立相关的行业协会,指导推进行业自治自律,并依托行业协会及时掌握行业底数,建立、完善基础台账。
(三)严格责任倒查制度。交通、邮政、铁路等行业监管部门要与客运站、托运点、卸货点、邮寄点的单位、业主层层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业主对承运的旅客、货物、邮件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告知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处罚和奖励措施,激发业主和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各级公安、交通、邮政、铁路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客运、货运、寄递站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单位因安检工作不到位,致使发生违规运载、寄递危险物品或违禁品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监管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行为的,要追究行政责任。
(四)强化出租车出城登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推进和完善出租车出城登记工作机制,并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卡点布控,严防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通过出租车运输途径流入或流出我市。公安交警、特警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安全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将公路货运车辆和物品纳入安全检查的职责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是堵塞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涉爆涉毒等危险物品非法运输渠道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更是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的迫切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作为确保“平安奥运”、建设“平安嘉兴”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经营单位和业主的安全责任,运用人防、物防、技防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地堵塞危险物品非法运输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确保有关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嘉兴市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各项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联络、检查督导、信息收集、材料编报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加强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公安、交通、邮政、工商、铁路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公安部门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出租车出城检查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交通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公路客、货运单位、业主配备安检设备,落实安检人员和安检措施。邮政部门既要负责做好本单位下属各邮政窗口的邮件寄递业务安检工作,又要配合省邮政监管部门做好其它经营寄递业务单位安检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商部门负责摸清全市从事客运、货运、寄递业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登记情况,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铁路嘉兴车务段负责做好下属各铁路站点客运、货运的安全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客运、货运、寄递行业企业、单位之间要强化协作配合,实行部门、企业、单位联动,强化自律,规范行业经营活动。
(三)迅速行动,注重实效。为保证“平安奥运”目标顺利实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行动起来,在5月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6月1日开始,全市要按本意见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堵塞危险物品非法运输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各地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6月5日前各县(市、区)协调小组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重大、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附件:嘉兴市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长:裘东耀
副组长:赵建峰(市政府)
成员:姚钰明(市公安局)
王世平(市工商局)
张伟林(市交通局)
胡晓永(市邮政局)
陆永泉(铁路嘉兴车务段)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姚钰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铁路嘉兴车务段各派1名同志组成。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