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加强残疾人专用车存车收费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京发改[2008]1311号 |
|---|---|
| 颁布日期:2008-08-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加强残疾人专用车存车收费管理的通知
京发改[2008]1311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和《北京市残疾人保护条例》,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残疾人专用车存车收费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残疾人实行若干照顾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4〕9号)要求,对残疾人在自行车存放处存放专用车,应按照自行车存放标准收费。
二、各区县在近期对本辖区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进行一次梳理,完善相关规定。同时对辖区内残疾人专用车存放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将纠正情况反馈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