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6]7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哈尔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合法利益,针对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在我市涉企的9个部门收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2005年以来发生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涉企收费(具体被检单位名单见附件),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检查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
2.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增加收费频次、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
3.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
4.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5.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6.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
7.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
8.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9.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11月20日前)。由市物价局、财政局、改善办、减负办和纠风办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先行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全市涉企收费检查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依据,对照本部门和单位涉企收费项目自查存在的问题,并向市涉企收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0451—8468691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上报其涉企收费情况和自查表。各区、县(市)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检查方案,并责成物价等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涉企收费检查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7年1月1日至8月31日前)。由联合检查组负责组织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后,按照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对全市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适时抽查各区、县(市)的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罚。
(四)整改总结阶段(200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被检单位应在联合检查组的指导、督促下,切实做好整改、建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各区、县(市)政府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分析收费产生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涉企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后,于2007年10月20日前上报市涉企收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涉企收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涉企收费检查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负责全市涉企收费检查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涉企乱收费对经济发展的严重影响,认真配合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克服走过场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整改;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由联合检查组负责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联合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行政。此次涉企收费检查以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切实提高检查办案质量和水平。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耐心听取被检单位的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布相关举报投诉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和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意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检查中发现的涉企乱收费行为除责令公告退还外,还要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乱收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附件:哈尔滨市涉企收费被检单位名单
哈尔滨市涉企收费被检单位名单
1.市政府国资委
2.市经委
3.市中小企业局
4.市建委
5.市农委
6.市教育局
7.市科学技术局
8.市公安局
9.市民政局
10.市司法局
11.市人事局
1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3.市交通局
14.市城市规划局
15.市房产住宅局
16.市城市管理局
17.市国土资源局
18.市水务局
19.市林业局
20.市畜牧局
21.市粮食局
22.市文化局
23.市新闻出版局
24.市广播电视局
25.市卫生局
26.市商务局
27.市人口和计生委
28.市环保局
29.市旅游局
30.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31.市信息产业局
32.市体育局
33.市统计局
34.市安全办
35.市外侨办
36.市人防办
37.市工商局
38.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9.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0.哈供排水集团
41.哈物业供热集团
42.哈燃化总公司
43.哈电业局
44.市邮政局
45.市气象局
46.市酒类专卖局
47.市烟草专卖局
48.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49.中国网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公司哈尔滨市通信分公司
50.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51.黑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52.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5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54.八区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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