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从“十一五”规划开始,我市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发展阶段。《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相应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完成《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规定的各项任务,把我市残疾人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
(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二○○六年四月五日)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相适应,依据《白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制定本纲要。
一、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残疾人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加强了市、县(市)区、乡镇(街)和社区残联组织建设,形成了新型、统一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及全市扶助优惠残疾人政策规定,形成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法规体系;广泛深入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宣传文体等各项工作,使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全市开展“互助关爱助残行动”,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955例,聋儿语言听力训练109人,为低视力配戴助视器197人,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231人(次),肢体、脑瘫、智残康复训练244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4492件,市区重症精神病人得到了有效的康复服务,全市残联系统与台北曹仲植基金会联合出资购买轮椅460辆免费发给无力购买轮椅的残疾人,残疾人康复直接投入76万元,政策性间接投入95万元,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规定的残疾人康复任务。
(二)残疾人教育形成新格局。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普通学校设特教班9个,随班就读点281个,在校残疾儿童少年481名,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五年来,全市残联系统为216人(次)残疾儿童少年发放助学金13.8万元,为171名考上大专院校的残疾人或贫困残疾人子女发放一次性补助27.2万元,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累计培训城镇残疾人3211人,投入培训费181万元,培训后上岗率达到70%,提高了残疾人素质,改善了残疾人群体结构。中国手语和汉语双拼盲文推广工作稳步进行。
(三)残疾人就业实现新突破。全市残疾人就业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建立了较完善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形成了规范的业务工作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了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的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了地税代征和财政代扣,有力地推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五年来,全市通过分散按比例就业、扶持个体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开发公益岗位再就业等各种渠道,新增残疾人就业2259人,残疾人就业总投入达169万,全市城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明显提高。全市实行了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低保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贴的政策。
(四)残疾人扶贫救助取得显著成果。残疾人扶贫纳入大扶贫中,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同等条件优先。对农村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技术培训,脱贫有门路;对残疾人贫困户实行优惠照顾政策和党员包户责任制。五年来,全市多渠道扶持人均年收入800元以下的农村残疾人贫困户3026户,绝大部分摆脱了贫困,农村残疾人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全市通过争取省资金、地方匹配、个人自筹、亲友帮助、社会资助、政策减免、基层扶助等方面筹资321万元,为无房危房残疾人新建砖瓦结构住房158户,总面积7842平方米,受益人口478人,其中残疾人215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县,实行了贫困残疾人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残联支付。对11218名城乡特困残疾人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问题。
(五)宣传文体工作日趋活跃。利用新闻媒体主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残疾人事业,增进了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我市成功地举办了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等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参加了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残疾人书法、绘画、手工艺品评选、田径运动员选拔赛、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好成绩。我市聋人运动员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得乙组五项全能冠军,肢残人运动员在亚洲和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得100公斤级举重铜牌。
(六)社区残疾人工作全面展开。我市社区建设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考虑残疾人的要求,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社区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地开展面向残疾人的社区救助。县城以上的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选用残疾人任社区残协主席,实行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就近就便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服务。
(七)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我们在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的同时,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民政局等十三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我市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意见。全市指定7个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法律服务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残联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视察6次,检查单位和残疾人家庭168个。全市残联系统每年都向全社会和残疾人公开承诺办十件实事,全部得到兑现。五年来新年春节和助残日期间,累计有3800多人(次)各级领导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企业、特教学校6100多户(次),慰问款物120多万元。社会福利企业和残疾人个体工商业户的减免税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为残疾人办了大量的实事好事。
(八)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五年来,市残联举办了县级残联班子建设培训班、乡镇(街)以上残联干部培训班和部分社区残协主席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了各级残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县级以上残联“关系顺畅、方向明确、工作务实,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代表、管理、服务”功能,保证了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有31个集体、55名个人受到省以上表彰或在各项评选中获奖。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仍然面临很多突出困难,亟待解决。改善残疾人状况,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以政府行为,加大力度,给予特别的关心和扶助。
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立足市情,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一)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白山政办发〔200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新居工程,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使可扶持的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稳步解决残疾人温饱问题,部分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巩固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和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就业服务。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加强各级康复机构建设,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和社区康复服务,使有康复需求的得到康复服务。
——巩固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成果,对贫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给予助学金;发展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对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考上大专院校的给予补贴,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素质和就业能力。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进一步普及。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以乡镇街、社区为重点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白山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速发展。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协调机构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相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各级财政将残疾人事业的经费列入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加大投入。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依据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性,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以提高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和“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等工程,多为残疾人办好事实事,推动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残疾人事业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加强各级残联和残疾人的思想建设,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教育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三、“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指标和措施
(一)扶贫解困
——任务指标
1.使1300名左右尚未解决温饱的残疾人从根本上解决温饱;帮助3000名左右已经基本解决温饱的残疾人稳步提高经济收入,逐步缩小与社会收入平均水平的差距。
2.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3.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400户以上;城镇实施新居工程,帮助城镇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扶持残疾人脱贫纳入扶贫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要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帮助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要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证各项扶持措施、优惠政策落实到残疾人户。
3.对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无法通过扶贫开发措施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要纳入当地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范围,保证基本生活需求。对城乡无劳动能力、无法定监护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由城市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收养。
4.各级财政的扶贫资金,农村信贷扶贫要向残疾人倾斜,帮助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的条件得到贷款扶持。各类基层组织要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产前、产中、产后支持性、延伸性服务,为残疾人脱贫致富创造良好条件。
5.要落实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地方匹配资金。农村小康建设中,要优先优惠安排贫困残疾人建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居工程中要对贫困残疾人实行优惠照顾。贫困残疾人个人筹资建房的要减免有关税费。
(二)就业职培
——任务指标
1.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法律有效支持、政府特别扶持、市场竞争上岗有机结合的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
2.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800人,促进农村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稳定就业。
3.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能力。
4.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3000名左右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培训后上岗率达到60%以上。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统一部署,特别扶助。组织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二期工程,继续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推进残疾人在社区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
2.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福利企业的税费减免规定;残疾人个体创业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要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和照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经济组织和福利企业中的残疾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业户和低保户自愿交纳养老保险的,残联要给予适当补贴。
3.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针,拓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网络,健全和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的质量,增强残疾人素质和就业能力。
4.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养和保健按摩人员的培训,对盲人个体开业给予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5.加强残疾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残疾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标准和职责,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强化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建立健全覆盖全市,连接省和有关部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组织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康复
——任务指标
1.加强社会化的康复体系、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
2.继续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实施白内障复明术3000例,为低视力配助视器200名,聋儿语言听力训练100人,装配假肢250例,肢残训练、脑瘫训练、智残儿童训练250名,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4500件,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防治。
3.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健全以专业康复机构为主干、社区和村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建立社区康复站,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民办医疗机构、福利企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2.开展“视觉第一光明扶贫行动”和“彭年光明行动”,采取设定点医院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办法,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组织供应助视器,推进低视力康复;进一步完善以市聋儿康复中心为骨干,县(市)区指导部为依托,社区和家庭康复为基础的聋儿康复网络,继续实施聋儿康复;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和功能补偿矫形器,供应各类残疾人适用型辅助器具;全面推进“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复,救助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住院,实行“家庭、社区(村民委)、街道(乡镇)三级包保监护责任制。
3.加强县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组织指导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为麻风畸残者配备辅助用具,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建立白山市脑瘫康复中心。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聋人节”、“全国助残日”、“世界残疾人日”等形式,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自我康复意识。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从源头上减少残疾发生。
5.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积极开展社会募捐,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残疾人机构。帮助城镇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对贫困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提供特殊倾斜和扶助。
6.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医院康复和残联康复中心、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康复管理人员、眼科、低视力、语训教师、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康复业务骨干、精防和社区医生、基层康复员、志愿者及亲属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实用康复技术和方法,适应工作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教育
——任务指标
1.健全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要。
2.巩固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成果,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
3.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4.健全完善助学制度,深入开展扶残助学工作。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安排,同步实施。
2.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创办残疾儿童幼儿园,普通幼儿园要招收残疾人儿童随班就读,支持康复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早期教育。
3.加大对白山市逸夫特殊教育学校的投入,装备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和设备,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开设聋人普通公众班和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抚松县要创造条件利用现有学校改建一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设立特教班。
4.优先对贫困残疾人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实施“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互助关爱助残奖学金项目”,对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给予资助。
(五)宣传文体
——任务指标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2.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精神。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创办手语新闻,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3.以基层为主,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培养残疾人文化骨干队伍,打造一批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
4.争取创办聋人冰雪项目训练基地,普及残疾人体育活动,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主要措施
1.把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贴近残疾人、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弘扬残疾人热爱生活、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和扶残助残的社会主义文明风尚。创办电视台手语新闻节目。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2.社区、特教学校、福利企事业等各基层单位要经常举办残健融合,各具特色、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生活。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和艺术作品大赛。
3.加大力度,培养优秀残疾人艺术人才和优秀残疾人竞技运动员。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和“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使残疾人事业面向社会、深入人心。
(六)维权
——任务指标
1.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救助工作机制。
2.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查处力度。
3.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设和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合法权益。
2.加大普法教育的宣传力度,把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教育残疾人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两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视察。
3.普遍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各类法律服务和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残疾人法律援助示范岗建设。
4.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的困难和问题。
5.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计划,逐步使新建的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建筑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七)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1.认真搞好白山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2.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全市残疾人信息化管理体系。倡导信息无障碍环境。
3.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
——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2.实现各级残联局域网的连接,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公众信息网建设,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3.优化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逐步建立基层统计台帐,继续推进数据统计的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1.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
2.加强县级以上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
3.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面规范乡镇(街)残联工作。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村民委聘用残疾人为残协主席和残疾人工作联络员,较大福利企业成立残疾人协会,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切实加强县级以上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把残联班子建设成为“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集体。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从事残疾人工作。
3.加强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必要的工作条件。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
4.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好全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5.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具有一定规模和各种功能、适合本地残疾人事业需要的综合性服务设施。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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