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1-08-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1]15号
白山政办发〔2001〕15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室、中省直企业: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明确了“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相应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完成《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规定的各项任务,把我市残疾人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一年八月七日
白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白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本计划纲要。一、白山市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白山市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年——2000年)》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残疾人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设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县(市)区、乡镇(街)建立了残疾人联合会,形成了新型、统一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白山市实施〈吉林省分散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若干规定〉办法》和市政府以及各地扶助优惠残疾人政策规定。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宣传文体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使全市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一)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九五”期间,全市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850例,儿麻矫治60人,聋儿语言听力训练30名,弱智儿童训练62名,肢残系统化训练306人(次),装配假肢矫形器85例,为低视力配戴助视器件60人,为10万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和婴幼儿补用了碘油,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2100件,均超额完成了“九五”计划规定的任务。(二)残疾人教育形成新格局。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普通学校设特教班10个,随班就读点278个,在校残疾儿童少年438名,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五年累计培训城乡残疾人5000多人(次),提高了残疾人素质,改善了残疾人群体结构。中国手语和汉语双拼盲文推广工作稳步进行。(三)残疾人就业实现新突破。全市残疾人就业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建立了较完善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形成了规范的业务工作体系。市、(县)区全部出台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规定和文件,建立健全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队伍,实施按比例安排就业两年来,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314人。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1000多人,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1200多人,中省直大企业自行安排残疾人300多人。盲人按摩工作开始启动,10多名盲人经过培训开展了医疗保健按摩。全市城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已经达到80%左右。(四)残疾人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果。残疾人扶贫纳入大扶贫中,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同等条件优先;对农村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技术培训,致富有门路;对贫困残疾人实行“四减免五优先”的优惠政策。动员党员、干部对残疾人实行“五包”的包户责任制,争取并投放国家贴息康复扶贫贷款845万元。全市多渠道扶持农村残疾人贫困户2656户,绝大部分摆脱了贫困,农村残疾人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对2707名城乡特困残疾人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问题。(五)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我们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残疾人事业法规的同时,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白山市实施〈吉林省分散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若干规定〉办法》,各县(市)区和绝大部分乡镇制定实施了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扶助措施。指定或委托7个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各级残联配合人大开展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8次,检查单位和残疾人家庭200多个。五年来,在每年的新年春节和助残日期间,有4000多人(次)各级领导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企业6000多户(次),慰问款130多万元,共为残疾人减免各种税费600多万元,为残疾人办了大量的实事好事。(六)宣传文体工作日趋活跃。利用新闻媒体主渠道,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残疾人事业,增进了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了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参加了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和残疾人书法、绘画、手工艺品评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得举重两枚银牌、1枚铜牌。(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九五”期间,卫生、教育、民政部门总投资1000万元新建了精神病医院、特教学校、福利院,改善了残疾人治疗、学习、供养的条件。市本级和四个县(区)的残疾人康复培训综合服务设施投入建设,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八)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及各县(市)区残联调整了级格,理顺了关系,实行了计划单列。县级残联“四位一体”、乡镇残联“三位一体”框架完成,各级残联充分发挥“代表、管理、服务”三个功能,保证了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九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有15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以上表彰或在各项评选中获奖。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物尚未实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就业、康复医疗、权益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二、“十五”计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适应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实现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的目标,逐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与精神环境。(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稳定”为中心,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巩固、完善、发展、提高”为方针,以“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协调运作”为工作方式,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稳定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逐步达到小康水平”为目标,以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为保证,全面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为白山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二)工作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融入大局。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运作。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发展。2.坚持依托社会,调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3.坚持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改革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使残疾人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4.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发展。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办法》以及市、县(市)区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5.坚持发挥功能,调动能动性。要发挥各级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调动广大残疾人自身的能动性。(三)主要目标。1.较稳定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部分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2.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和技能培训。4.残疾人普遍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5.普遍开展志愿者扶残助残,为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6.残疾人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有所提高。7.市、县(市)区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8.推广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9.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残疾人素质。10.加强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形成一支“人道、廉洁”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三、“十五”计划主要任务指标和措施(一)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服务指导、社区服务网络,形成康复服务体系,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加强预防残疾的宣传教育,减少残疾发生。全面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言听力训练,智力残疾儿童训练,肢体残疾者训练、精神康复、装配普及型假肢矫型器,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任务指标,使24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落实各项康复经费,确保任务完成。1.建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和管理残疾人康复工作。建立以各类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健全和完善以县级康复站为依托,乡(镇)、村康复站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服务网,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有效地开展康复训练。2.继续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对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给予一定的照顾和优惠。建立低视力康复部,为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继续办好市聋儿语言听力康复训练中心,提高语训康复质量。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具,给麻风畸残者关爱与扶助。为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供应服务。3.加强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精神病患者的检出率达到6‰、监护率90%、显好率60%、社会参与率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各级政府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15元投入匹配经费。要加强规范化管理,为精神病康复者创造就业条件,回归社会正常生活。4.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等康复训练与服务。5.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出生干预体系,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执行《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减少药物致聋。推行食用盐加碘,开展特需人群补碘工作,预防智残发生。加强劳动保护、交通安全等工作,努力减少各类致残事故的发生。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二)大力发展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大力推广和形成以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为重点,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的残疾人教育格局。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在接受义务教育后,开展初、中等职业教育。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入普遍高、中等院校学习。1.普通幼教机构、社区服务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都要与残疾儿童家庭相结合,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实行早期教育和早期康复训练。2.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要深化特殊教育教学体制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广泛筹措资金,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纳入义务教育助学金体系,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要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3.各级各类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招收残疾学员,对生活困难的要给予优惠照顾。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在岗或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保障他们培训期间的生活。城镇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农村培训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4.各级残联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残疾人职业培训的调查摸底、规划安排,组织协调、转介服务等工作。要办好市、县(市)区残疾人培训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定点职业培训;推广普及“汉语双拼盲文”和“中国手语”。(三)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体系、残疾人劳动力市场体系,形成法律有效支持、政府特别扶持、市场竞争上岗有机结合的残疾人就业机制。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登记失业的残疾人都能得到相应层次的职业培训。城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左右。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再就业工程,统一运作,同步实施,特别扶助。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继续全面依法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严格执行《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加快社会福利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步伐,落实扶持保护政策,扩大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倡导大型企业对本企业职工的残疾子女包干安置就业。做好在职残疾职工稳定就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失业。3.农村残疾人就业与扶贫相结合,通过开发式扶贫,选择适合残疾人从事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举办带动力强、效益好的经济实体,直接安排残疾人,辐射帮助残疾人,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4.全市对中、青年盲人有愿望学习保健按摩的一律实行免费培训,并扶持盲人按摩人员个体开业。有按摩科室的医疗机构,服务行业优先录用盲人按摩人员。鼓励社会开办盲人按摩院(所),社会力量开办的盲人按摩院(所)中,盲人占按摩人员60%以上的,在核发执照和税收上给予优惠。县级以上残联对盲人保健按摩实行行业管理,制定培训计划,进行指导协调,实施检查验收,开展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评审,颁发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许可证。5.各级残联就业服务机构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手段,改善工作条件,实行科学管理,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四)做好扶贫和社会保障,稳定解决残疾人温饱。稳定地解决农村残疾人的温饱,缩小他们收入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使一部分残疾人基本实现小康。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1.继续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适当加大用于残疾人扶贫的资金投入,要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贫困残疾人活动。2.继续争取国家残疾人专项扶贫贷款,加强贷款管理,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确保贷款扶持辐射到残疾人贫困户。3.各、乡、镇(街)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生产劳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各乡、镇(街)政府要为残联落实工作经费。4.对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给予优惠照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5.要切实将帮扶残疾人纳入“春蕾计划”、“幸福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中。(五)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进一步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生活,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发挥残疾人艺术、体育的特殊作用,展示才华,增进理解,感召社会。社会公众文化要努力满足残疾人的要求,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1.公共文化机构和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积极吸纳残疾人参加,为残疾人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图书馆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2.社区、村镇、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和残疾人组织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自娱性活动,吸引残疾人参加。3.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残疾人运动员,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体育运动会。(六)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良好的环境。深入开展残疾人自强、社会扶残助残、残疾人工作者公仆形象典型的宣传活动,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1.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现代文明。2.积极创造条件,在电视台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在广播电台办好专题节目,在报刊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专栏。参加全省“奋发文明进步奖”和“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的评选活动。3.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活动,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活动。(七)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服务。切实加强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1.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建设的内容。社区建设协调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2.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各类服务机构要组织做好为残疾人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残疾人基本生活。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等帮扶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社区环境。3.各级残联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残疾人协会要积极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残疾人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意见和需求,提供切实服务。(八)加强法制建设,维护残疾人权益。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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