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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9-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吉政发〔2003〕2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促进我省国防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经省国防教育委员会考核,省政府批准,下列18个单位为首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
长春市伪满皇宫
长春市革命烈士陵园
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
吉林市国防园
吉林市丰满劳工纪念馆
延边革命烈士陵园
珲春市土字牌
敦化市烈士陵园
四平市烈士陵园
四平战役纪念馆
通化市杨靖宇烈士陵园
通化陆军预备役通信团
日伪统治时期辽源死难矿工纪念陵园
白城洮北区吉鹤苑烈士陵园
乾安县烈士陵园
前郭县革命烈士陵园
临江市四保临江烈士陵园
靖宇县杨靖宇烈士陵园
希望各级国防教育委员会切实加强领导,建好、管好、用好国防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努力把国防教育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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