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武汉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2004年武汉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反腐败工作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落实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切实在抓巩固、抓深入、防反弹上下功夫,不断取得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新成效,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机制,认真处理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和教育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学校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查处乱收费案件,实现我市教育乱收费案件数量、金额的继续下降。

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协调,有步骤有计划地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并适时出台关于教育代收费的管理办法与之配套实施。

2.继续完善和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3.切实纠正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过学校向学生强制征订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等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4.进一步规范市属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禁止市属高等学校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5.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6.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纠正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

7.全面推行收费决策听证、收费审批、收费公示、收费巡查督导、收费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深入推进校务公开。

8.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乱收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有关教育收费的各种政策规定,并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切实提高依法收费的意识,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2.继续落实收费公示制。教育收费主体要继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监督这项制度的落实。去年公示的项目和标准与今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一致的,要及时校正,并公示于众,减少误漏,以免造成群众误解,切实做到公示的项目和标准与实际收费相符。

3.进一步规范学期过程收费行为。要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通知》(武政办[2003]111号)精神,加大力度治理学期过程收费过多过滥的行为,切实防止因随意频繁收费而出现加重家长经济负担的问题。

4.强化监督检查。在检查时间上,既实行开学定期检查,又实行学期中经常性、突击性检查。在检查方式上,既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又加强上级专班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全年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两到三次专项检查。在检查内容上,既检查各项收费政策和纪律的执行情况,又检查规范收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的情况。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学校收费工作的巡查制度,将中小学收费工作纳入督导检查和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和指标体系。春秋两季开学前召开收费工作会议,部署收费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收费自查和检查通知,并组织专班进行开学收费检查。各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收费工作进行自查,物价部门组织对全市学校收费情况普查,专班进行重点检查和全面督查;5—6月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组织,由财政部门牵头,与教育、纠风部门联合对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进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平调、挪用、挤占、截留教育经费情况的专项检查;6—7月间,由物价部门牵头,其他专班成员单位参加,对市属高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0—11月,由纠风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加,对教育部门和学校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要拓展教育收费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媒体关于乱收费的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违纪必究。对领导和上级部门批办、督办的群众投诉要及时处理并按期回告。对查实的乱收费典型案件,特别是不听招呼、明知故犯、顶风而上、拒不纠正及社会影响较坏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分别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半年和全年的查处情况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年末要对全年查处的乱收费案件责任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的工作目标,治理专班在2—3月间组织人员到开展“一费制”较早的地区调研学习。要积极与省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争取相关政策。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城乡义务教育收费标准进行论证。要注意处理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管理和教育发展之间的关系,理清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的基本思路和原则,理清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的政策界限,分析出现教育乱收费的深层原因,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和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