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 文号:潮科〔2007〕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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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潮科〔2007〕45号
关于推荐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质量,使科技评审工作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更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我局将重新建立各主要行业和专业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热心为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服务,并在潮州市辖区内工作;
(二)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学识渊博,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或有较丰富的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年龄在60岁以下(工业、农业的专家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胜任科技评审工作。
二、推荐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驻潮的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解放军188医院等有关单位,符合专家资格条件人选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
三、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须填报的推荐材料:
1.《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注意粘贴大一寸本人彩照);
2.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如各类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的证明等)。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法。
凡符合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格条件的科技工作者(已列入省、市各类专家库的专家,也需按要求重新推荐),均可填报《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表格可从潮州金科网主页“关于推荐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中下载),并提供相关附件及附有《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内容的电子文档,送交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审核、推荐。
五、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应将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推荐材料一式一份,于2007年9月28日前报送潮州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端海逸花园B幢科技大楼304室
联系人:郑绍雄傅继明
联系电话:239355623935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潮州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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