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1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下称市打假办)、烟草专卖局、公安局《惠州市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与市打假办联系。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惠州市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卷烟市场环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广东省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卷烟打假工作的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整顿

和规范并重”的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烟草专卖局、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卷烟打假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地方政府负责,打假办指导协调,各方协同

作战,群众积极参与”的卷烟打假领导机制和联合办案机制。市打假办负责卷烟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烟草、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负责对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拼装、倒卖烟机等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及对打假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二)结合“固本强基”工作,狠抓卷烟打假责任制的落实,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卷烟打假责任网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尤其是抓好村、镇级卷烟打假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有效控制我市重点地区群体性、集团性制售假冒伪

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使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的发案率明显下降。

(四)查网络,挖团伙,端窝点,抓主犯,深入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重大案件;深挖卷烟制假和印刷商标的制假源头及其幕后策划、组织、出资者;依法严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首要分子及其“保护伞”。

(五)市烟草专卖局要加强对卷烟市场的清理整顿,协同工商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重点整治地区

今冬明春的重点整治地区是惠东县。各地要加大打击和预防力度,防止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随着各地卷烟打假力度的加大而向山区转移,确保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不扩散、不蔓延。

四、专项行动时间

专项整治活动从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充分利用卷烟打假责任网络,互通情报、互享信息。通过烟草、工商等部门在市场检查和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收集的线索,掌握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及其头目和骨干人员的情况,制定具体行动方案。

第二阶段(打击阶段):2003年11月下旬至2004年1月底,联合组织开展大规模清查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元旦、春节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互相配合,力争端掉一批窝点,法办一批卷烟制假售假犯罪分子,掀起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4年2月至3月底,由市打假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冬春打假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在专项行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活动督导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指挥。督导组由市打假办牵头,成员由打假办、公安、工商、

质监、烟草、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给国家、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损害了我市的形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卷烟打假工作的特殊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懈怠思想和厌战情绪,做到常抓不懈。各级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把卷烟打假工作作为打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卷烟打假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重点突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烟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公安机关要及时开展侦查工作,收集犯罪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各级公安、司法部门要根据卷烟制假售假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研究事实认定、证据确认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以震慑制假分子。各级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活动及在卷烟打假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供电部门要密切注意大容量三相电的报装情况,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力量,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制造声势”的要求,加强对今冬明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我市对卷烟打假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依法严惩的坚定决心、积极行动和显著成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在广大群众中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取得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特别要做好重点地区村、镇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打假责任制,促进卷烟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惠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

惠州市烟草专卖局

惠州市公安局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