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荆政发〔2008〕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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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
荆政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强化服务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规划发展战略、优化发展环境和为市场主体及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上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行政管理方式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加快推进政企政事分开,按照脱钩、分类、转制、搞活的要求,抓好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着力解决明脱暗不脱的问题。所有政府部门必须与所属中介机构和经济实体、盈利性社会组织等彻底脱钩。放宽政策限制,鼓励在经济领域成立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其沟通、服务和桥梁作用。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建立专家咨询、群众参与的政府决策机制。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行政机关执法职责权限。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努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三)创新管理方式。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工作中难以发挥作用的审批、许可和收费事项,对可由企业自主决定、市场自行调节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审批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市、县两级推行部门审批职能向内设科室集中,专设行政审批业务科,部门审批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的审批管理体制,部门审批项目单一的职能统一归并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对企业注册、项目报建、产权交易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审批事项,加强审批服务流程化管理,实行“全程联审代办,统一打包收费,运行封闭管理,服务送证上门”的联审代办方式,将分散受理改为集中受理和咨询,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许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点项目建立快速通道,实行预约服务制,提供上门服务。积极探索试点,整合相关资源,在乡镇逐步建立以民政、计生、国土、劳动等职能为主的便民服务中心,以农业、畜牧、水产、水利技术服务为主的农业服务中心,以司法、群团组织等职能为主的维权服务中心和以乡村财务管理为主的理财服务中心。
2.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入、分配和资金使用制度,加大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市直部门实行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取消执法执收部门收入按比例分成或实行收入返还的政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行公务卡消费结算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充分利用市场融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努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年内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实现市直部门、县市区之间的网络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网上审批、公文处理、应急指挥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按照建立五个平台(提高效率、为民办事、助民生活、监督政务、与民交流)的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建设,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完善“市长电子信箱”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市民来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理顺市区管理体制。以加强市级政府宏观管理、完善城区政府职能为重点,形成统一领导、强化基层的管理体制和格局,市级主要抓好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结合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市区政府事权,理顺环卫等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区义务教育、社区卫生管理体制。加强街道和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扩大政务公开范围。采用网站、信息公告栏等方式,重点公开机构职责、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等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听证和公示等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努力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医院、学校、公交、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方便群众生活。
(五)强化公共服务。加快发展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强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就业服务、困难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实施有效的社会控制,推动“平安荆州”建设。
(六)优化发展环境。严格执行企业零干扰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为投资者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发挥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监督考核、投诉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经济秩序。加强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七)加强政风建设。以服务创优、效率提速、素质提升为目标,认真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办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倡导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并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建立用制度管人、理事、制权的机制,有效预防腐败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荆州市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市政府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服务型机关建设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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