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政府领导节假日值班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政府领导节假日值班制度的通知

汴政办〔2004〕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持大局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市政府领导节假日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领导和人员:常务副市长、市长级干部、副市长、副秘书长及有关科室人员。值班时间为双休日和法定节日。值班领导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值班,应提前告知秘书长以便及时调整。

二、值班职责:1.协调有关部门深入一线全权处理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做好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2.及时处理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3.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工作程序:市政府值班室接到县区、部门向市政府报告的突发性事件、集体上访及省政府交办的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值班人员。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本着先处理后报告、边处理边请示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靠前指挥,及时妥善处理。

四、要求: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汴,同时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县区和部门接到市政府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指令后必须迅速行动,服从指挥,令行禁止,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贻误工作。

五、转入正常工作日后,对值班期间处理问题的情况和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由值班领导向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和转交。

六、本制度自7月31日开始执行。并将每周市政府领导值班安排列入《市政府领导周工作安排表》。

附件:市政府领导值班安排表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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