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漯政[2006]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漯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和《漯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精神,制定《漯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

一、漯河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漯河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4所、特殊教育班10个,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17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6个,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场所25个,法律维权服务机构7个,各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全市各县区普遍建立健全了残疾人组织,乡镇(街道)以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绩,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三)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2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提高到83%,近5000名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残疾人就业率稳步上升;扶持8000多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了贫困;3000多名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取得优异成绩。

(四)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广大残疾人以珍惜人生、热爱祖国、志在奉献的高尚情怀,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其中一部分人实现了勤劳致富。各行各业的英雄模范群体中都有残疾人的杰出代表。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实现残疾人小康生活的目标任务尤为繁重。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25475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加大投入,加速发展。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综合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以“求真务实,持续推进”为指导方针,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我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25475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30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150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85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00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60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250名、170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防治、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4500件,装配大、小腿假肢各50例,装配矫形器30例,在全市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和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基层卫生工作。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使年手术量达到600例以上;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健全聋儿康复网络。加强市康复教育中心规范化建设,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之家”,培训聋儿家长;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师资培训;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170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的、终身康复服务。实施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7.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实施救助。巩固和完善全市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8.通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建设康复专项救助制度。

9.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各县区建立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3.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措施,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全部纳入“两免一补”的范围。

4.统筹规划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市区要设立一所特殊教育高中或设立特殊教育高中班。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相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5.各县区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

6.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7.加强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的质量和数量。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为盲人、聋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8.采取多种形式,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鼓励自学成才。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8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4万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50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10名,保健按摩人员140名,使盲人按摩人员达到300名。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各县区要依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

3.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4.加强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

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就业服务范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举办2006年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2006年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7.利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市场竞争力。各县区残联依据国家规定,对盲人按摩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开展盲人计算机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盲人个体开业给予政策和经费扶持。

8.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认真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有条件的县区可按“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9.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制定实施的医疗保障政策,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采取措施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确保贫困残疾人病有所医。

(四)扶贫

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务指标:

―――扶持30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帮助2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扶持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省定扶贫重点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整体扶贫开发计划,在“整村推进”扶贫过程中,要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其它县区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3.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其掌握脱贫致富的技能。

4.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规范运行,量化绩效考核,最大程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中央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直接核补给贫困残疾人贷款户。

5.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努力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各县区要进一步摸清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五)文化、体育

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主要措施:

1.各县区政府和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与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

2.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积极组织各类残疾人艺术人才开展创作交流;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

4.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5.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

6.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从市级到县区至少有一处符合残疾人公共体育活动要求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裁判员、医学分级员队伍;做好残疾人集训队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问题,把残疾人运动员培训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解除后顾之忧,鼓励为国争光。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采用不同形式,报道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培育爱心,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舆论环境。

2.市、县区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

3.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5.大力宣传“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6.继续组织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评选。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任务指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加大政策维权工作力度,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需求,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市、县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和残疾人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合法权益。

2.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3.加强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4.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5.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6.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7.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加快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宣传,开展全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8.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律法规建设,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加强和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与服务,构建覆盖全市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主要措施:

1.以市残联信息化专业机构为骨干,以县区残联为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在“十五”残联网络建设基础上,实现市残联与县区残联局域网的连接,逐步建立全市残联系统业务骨干网,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3.根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规划残联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体系;统一标准,整合现有数据库,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4.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建立全市残联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5.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制定建设指标和目录,促进政务公开,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6.优化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建立基层统计台帐,继续推进数据统计的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状况的组织保证。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健全、完善专门协会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主要措施:

1.县区和乡镇(街道)残联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1998〕残工委字第1号)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工委〔2005〕4号)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选配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认真贯彻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精神,上一级残联要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做好残联干部的“双管”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02〕38号文件要求,加快县区残联中青年干部及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配备工作进度。

4.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普遍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6.组织好“全市自强模范”、“全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

7.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8.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区残联要创造条件,建设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