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漯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OO三年五月九日)

漯政〔2003〕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漯河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五月十一日

漯河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项目建设年”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中心城市建设,坚持以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全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营造关心项目、支持项目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保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确保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深入开展2003“项目建设年”活动,使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5亿元,增速达到13%以上。(二)年内建成投资超千万元以上的项目30个(续建项目完成20个,新建项目完成10个)。(三)78个主要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工业27个,农业5个,交通电力14个,城建20个,其他12个)。(四)工业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五)交通电力通信完成投资8亿元。(六)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亿元。

三、项目管理

(一)集中力量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各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抓好在建项目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优化设计,控制工程概算,精心组织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要认真查找原因,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千方百计赶超进度,确保实现年度投资目标。

(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各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抓好今年计划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项目前期工作的程序要求,制定详细的网络计划,实行倒计时工作方法,做好项目审批的跟踪反馈,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度,同时做好征地拆迁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三)集中政府财力,支持项目建设。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要集中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以及争取上级资金的配套。市政府将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

(四)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落实自筹资金。财政、金融部门要按照已承诺的放款额度,按工程进度及时拨款。在去年我市银企合作项目资金洽谈会上已签贷款意向的项目,金融部门要加快项目评审,尽快把资金落实到位。在突出落实好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和配套资金的同时,要积极争取省以上各类资金支持,保证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五)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项目建设程序的规定和要求,抓好各阶段的规范操作。对未报建就开工或擅自简化审批程序的项目要抓紧做好有关申报手续的完善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严格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讲求投资效益,合理、高效使用好建设资金。特别是要加强对国债和国家、省预算内补助资金的监管,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市政府将尽快出台《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市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检查、稽察,确保工程质量。

(六)充实完善项目库,大力开展对外招商。

对项目库建设要实行动态管理。围绕中心城市建设,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选择一批对我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项目补充到项目库中。各县区、各部门和重点企业都要建立起各自的项目库,备足发展后劲。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项目建设年”目标责任制。一是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和应完成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和今年安排的78个主要建设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二是按照市长分工将今年安排的78个主要建设项目列入政府工作台帐,实行领导代理服务制。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分包,各县(区)长、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为目标责任人,建设单位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的项目目标责任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分段量化,定时间,定目标,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责任目标另文下达)。

(二)建立部门服务责任制,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计划、经贸、城建、环保、国土、消防等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对建设项目的服务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制止“三乱”现象,取消不合理收费,特别是对变相摊派问题,要坚决刹住。严厉打击村霸路霸,对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行为由公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实行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保护制度,市监察局、市计委要对78个重点建设项目制定统一标牌(式样附后),明确市政府分包领导和项目责任人,设立举报电话,实行重点保护。

(三)加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力度。

市政府召开“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对全市项目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大张旗鼓地予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宣传部门要开设专栏,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和项目建设管理好、建设进度快的项目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系统的宣传报道。对扰乱项目建设的人和事随时进行社会曝光。

(四)实行建设项目季报制度和例会制度。

各县区、各部门于每季结束后3日内将上季度项目建设进度报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调度会,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参加,分析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五)建立县级领导干部“项目建设年”实绩登记制度。将承担“项目建设年”活动职责任务的部门和县级领导干部,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半年实绩登记制度,作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目标考评奖惩制。成立“项目建设年”活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计委),加强对项目建设问题的督查协调。小组将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灵活方式对各部门在这一活动中的成绩与不足进行评议。年底,市政府将进行总结讲评,对在这一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在目标管理中设项目建设单项奖;对工作不力、项目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建功杯”评选资格。

附件:漯河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标牌式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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