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南府办〔2007〕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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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2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开展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南宁市开展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7年9月21日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上关于开展节能减排百日行动的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今年下达给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的有关精神,充分认识节能减排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推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节能减排百日行动的顺利开展,完成我市节能减排的年度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
1.2007年10月31日前,召开一次工业节能分析或一期专项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经委)
2.2007年12月31日前,举办1-2期工业节能研讨会和节能新技术推介会。(责任单位:市经委)
3.2007年12月31日前,举办1期建筑节能标准的培训。(责任单位:市建委)
4.2007年12月31日前,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南宁广播电台要做好节能减排百日行动的相关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节能工作
1.促进目标责任的落实
(1)督促检查各县、城区、开发区以及45家重点耗能企业对工业节能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全市工业和45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考评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
(2)召开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分析例会,对全市工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及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经委)
2.加强节能基础性工作的管理
(1)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我市各县、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的摸底调查。(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2)督促各重点耗能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完善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和方法,开展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和分析,按时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统计报表,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责任单位:市经委)
3.开展能源审计和企业对标活动
(1)2007年12月31日前争取10家重点耗能企业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的编制。(责任单位:市经委)
(2)组织45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对标活动,进一步分析查找企业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方案和措施。年底前,争取开展对标活动的企业达到15家。(责任单位:市经委)
4.组织实施节能高效技术改造项目
(1)年底前优选1-2批节能技改项目重点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经委)
(2)在制糖行业中推动2-3家企业进行电机系统变频节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委)
(3)选择2家建材企业作为应用节能新设备的试点单位,在取得实效和应用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行业铺开推广。(责任单位:市经委)
5.严格项目审批核准
进一步提高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门槛,将产品能耗定额和行业准入条件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六项必要条件的规定和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安监局)
6.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1)组织开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依法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物价局,南宁供电局)
(2)加快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从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市经委)
7.推行清洁生产
(1)在我市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市经委、环保局)
(2)指导列入2007年度清洁生产4家重点企业的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良圻制糖有限公司、南宁青岛啤酒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争年底前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伶俐糖厂4月份已经通过了自治区级审核验收)。指导广西明阳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国家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环保局)
8.组织实施水煤浆锅炉改造工程
(1)组织实施南宁市高速环道内污染严重、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和南宁市快速环道内非工业生产使用以及城市道路两侧工业企业在用的4吨/小时以下(含4吨/小时)燃煤锅炉进行更换或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经委、环保局)
(2)协调做好高新区、经开区水煤浆锅炉集中供热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环保局)
9.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建设
(1)按照商务部把我市作为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列为自治区2007年度重点项目的要求,协调试点城区青秀区会同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承建单位,共同组织好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
(2)协助西乡塘区做好再生资源产业基地项目前期筹建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
(3)结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组织制定我市的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经委)
(三)减排工作
1.淀粉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目标和任务
为实现全市淀粉行业2008年12月31日全面达标排放的目标,今年内关停淀粉生产企业20家,其中武鸣县10家、隆安县7家、西乡塘区3家。
(2)工作进度及责任单位
项目10月25日前11月15日前12月15日前责任单位
武鸣县10家淀粉厂关停成立县工作小组,深入企业核查,将关停企业名单报市工作组备案县政府下达企业关停文书市工作组调查核实武鸣县人民政府
隆安县7家淀粉厂关停成立县工作小组,深入企业核查,将关停企业名单报市工作组备案县政府下达企业关停文书市工作组调查核实隆安县人民政府
西乡塘区3家淀粉厂关停成立城区工作小组,深入企业核查,将关停企业名单报市工作组备案城区政府下达企业关停文书市工作组调查核实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3)污染减排量
COD减排量:平均每个企业减排200吨,合计减排4000吨。
二氧化硫减排量:平均每个企业减排60吨,合计减排1200吨。
2.造纸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年的任务是:
①横县人民政府关闭横县六景的石洲、北墨造纸厂制浆生产线,关停南宁君盈纸业有限公司制浆生产线;马山县人民政府关停马山县和发造纸厂制浆生产线、白龙滩仁和纸品厂制浆生产线。
②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关停产能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生产原料的造纸生产企业,限期整改,通过验收的继续生产,否则予以关闭。
(2)工作进度及责任单位
项目10月25日前11月15日前12月15日前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
横县六景石洲、北墨造纸厂制浆生产线关闭县政府组织工作组调查取证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该生产线停止生产县政府下达关闭该生产线文书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横县人民政府
南宁君盈纸业有限公司制浆生产线关停县政府组织工作组调查取证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县政府下达关停该生产线文书,生产线停止生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横县人民政府
马山县和发造纸厂、白龙滩仁和纸品厂制浆生产线关停县政府组织工作组调查取证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该生产线停止生产县政府下达关停该生产线文书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马山县人民政府
产能1万吨以下废纸原料造纸企业关停制定全市及各县、城区工作方案,调查取证核实,列出关停企业名单达不到生产条件要求的企业一律关停企业停产整改。接受企业提出的恢复生产验收申请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市经委、环保局
(3)污染减排量
COD减排量:通过关停取缔制浆生产线及100多家小造纸企业,预计减排COD5000吨。
二氧化硫减排量:通过关停取缔制浆生产线及100多家小造纸企业,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000吨。
3.酒精生产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目标和任务
关停取缔没有工程措施处理废水、污染严重的酒精生产企业:横县华城酒精厂、上林县蓝山酒精公司
(2)工作进度
项目10月25日前11月15日前12月15日前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
横县华城酒精厂关闭县政府组织工作组调查取证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企业停止生产县政府下达关闭该企业文书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横县人民政府
上林县蓝山酒精公司关闭县政府组织工作组调查取证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企业停止生产县政府下达关闭该企业文书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上林县人民政府
(3)污染减排量
COD减排量:关闭以上两家酒精厂,COD减排4000吨。
二氧化硫减排量:预计二氧化硫减排量500吨。
4.关停无证砖厂、淘汰落后产能
(1)工作目标和任务
规范生产秩序,对于采用马蹄窑生产工艺、24门以下的砖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制砖生产企业予以关停取缔。全市关停取缔砖厂61家,其中兴宁区31家、西乡塘区13家、江南区8家、青秀区3家、邕宁区3家、良庆区2家、华侨投资区1家。
(2)工作进度
项目10月25日前11月15日前12月15日前责任单位
兴宁区31家砖厂关停取缔城区政府成立工作小组现场调查核实,将关停取缔砖厂名单报送市政府城区政府下达砖厂关停取缔文书,砖厂停止生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兴宁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西乡塘区13家砖厂关停取缔城区政府成立工作小组现场调查核实,将关停取缔砖厂名单报送市政府城区政府下达砖厂关停取缔文书,砖厂停止生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江南区8家砖厂关停取缔城区政府成立工作小组现场调查核实,将关停取缔砖厂名单报送市政府城区政府下达砖厂关停取缔文书,砖厂停止生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江南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青秀区3家砖厂关停取缔城区政府成立工作小组现场调查核实,将关停取缔砖厂名单报送市政府城区政府下达砖厂关停取缔文书,砖厂停止生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青秀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邕宁区3家砖厂关停取缔城区政府成立工作小组现场调查核实,将关停取缔砖厂名单报送市政府城区政府下达砖厂关停取缔文书,砖厂停止生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邕宁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良庆区2家砖厂关停取缔城区政府成立工作小组现场调查核实,将关停取缔砖厂名单报送市政府城区政府下达砖厂关停取缔文书,砖厂停止生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良庆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华侨投资区1家砖厂关停取缔开发区成立工作小组现场调查核实,将关停取缔砖厂名单报送市政府开发区报请政府下达砖厂关停取缔文书,砖厂停止生产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3)污染减排量
通过关停取缔61家砖厂,预计减排二氧化硫3000吨。
5.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整顿
(1)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淘汰小水泥、铁合金、电石等落后产能力度,有计划、按步骤实施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今年要完成:
①淘汰丰塔建材公司湿法旋窑生产线,关闭南宁电石厂,关停横县金花茶业公司污染严重的炉窑。
②各县、城区关停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2)工作进度
项目10月25日前11月15日前12月15日前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
淘汰丰塔建材公司湿法旋窑生产线企业停止生产,报请市政府下达关停文书督促企业做好生产线拆除计划完成拆除生产线现场验收市经委
关闭南宁电石厂企业停止生产,报请市政府下达关停文书完成企业设备拆除工作现场验收市经委
横县金花茶业公司炉窑关停县政府工作小组将关停炉窑的数量上报市政府实施炉窑关停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验收横县人民政府
各县、城区关停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根据前阶段调查结果,各县、城区将本辖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计划报送市政府
(3)污染减排量
通过实施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000吨。
6.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
(1)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琅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入生产调试阶段。(责任单位:市建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2007年9月25日前,完成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在线自动监测仪安装,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负荷达到24万吨/日。(责任单位:市建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7.确保完成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顺利完成
(1)我市2007年COD重点减排项目13个,至9月20日,已经有9项完成验收,其余4项必须在12月1日前全部验收完毕。
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减排量(吨)完成验收时间责任单位
武鸣县皇后淀粉厂废水治理工程已经完工40012月1日前武鸣县环保局
武鸣氮肥厂废水闭路循环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未完工20012月1日前武鸣县环保局
南宁制糖造纸厂造纸环保设施完善工程已经完工79210月10日前市环保局
广西冠桂糖业大塘分公司未完工80012月1日前市环保局
(2)我市2007年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11个,至9月20日,有7项通过验收,其余4项必须于11月1日前通过验收。
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减排量(吨)完成验收时间责任单位
南宁制糖造纸厂碱法脱硫项目已经完工95010月10日前市环保局
南宁化工股份公司130T/H循环硫化床锅炉脱硫工程已经完工100010月1日前市环保局
南宁百会药业公司水煤浆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已经完工4010月1日前市环保局
7万NM3/H管道燃气扩建工程已经完工100011月1日前南宁市管道燃气公司
三、督查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的督查工作,及时协调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年底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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