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

三政办〔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做好2006年度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年终考核、总结、表彰工作,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发〔2003〕1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和控制年终检查评比的通知》(三办文〔2006〕2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对市政府系统2006年度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2006年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市政府年初下达的责任目标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考评中,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为2007年责任目标的制定打好基础。具体考核内容要对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市政府系统责任目标的通知》(三政〔2006〕22号)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进行总结,逐项考核。

为了维护目标管理的严肃性,对年初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在年终考核时原则上不作调整。对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完成年初下达目标,要求调整的,有关部门应于2007年1月15日前提出申请,经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核实汇总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

二、考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写出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总结,填写《三门峡市政府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统计表》,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三门峡市政府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统计表》和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总结各2份报送市政府目标办。

(二)考核安排

市委组织检查组对共同性目标进行考核;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共同性目标以外的目标项目进行考核。

1.目标考核检查组的人员组成

参加市政府考核检查组的部门共14个,每个部门抽调6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科级以上干部,共分成6个检查组,每组14人,由副市长带队,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3名(由有关部门的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每个检查组下设3个检查小组(小组长由3名副组长兼任)。参加检查的单位及抽调人员情况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县级干部6名);市统计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发展改革委(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财政局(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市劳动保障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旅游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民政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林业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环保局(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市人事局(市编办)(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扶贫办(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市安监局(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科级干部6名);市政府法制办(干部6名)。上述单位将抽调人员名单于2007年1月15日前报市政府目标办。

2.检查组的分组情况及检查范围(见附件)

3.检查组重点检查考核的内容

(1)对县(市、区)考核认定的主要目标是: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项目;旅游工作目标(市旅游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扶贫工作目标(市扶贫办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目标(市民政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城镇登记失业率、养老失业医疗金统筹额、新增就业岗位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等目标(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目标和减轻农民负担目标(市财政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环境保护目标(市环保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机构改革和编制工作目标(市编办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造林绿化和其它林业生产目标(市林业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安全生产目标(市安监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市政府法制办提出具体考核方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标。

上述标明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方案的,相关部门务必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考核方案25份报市政府目标办。考核方案要求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内容包括考核的范围、内容和计分办法等。

检查组重点考核内容以外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由于年终数据还没有确定,检查组暂不考核,市政府目标办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年终统计数据予以考核认定。

(2)对市政府部门考核认定的主要目标:按照市政府三政〔2006〕22号文件下达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本职工作责任目标》逐项进行考核认定。对纳入统计制度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以统计部门年底确定的统计数据为依据考核认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以市劳动保障局统一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考核认定。

4.检查考核方法

(1)责任单位汇报:检查组要认真听取责任单位负责人对2006全年目标执行情况的整体汇报。汇报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目标执行过程中采取的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等。

(2)分小组检查考核: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分小组按照下述分工对有关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

对县(市、区)检查考核时,各小组的分工是:

第一小组主要负责考核:各项经济工作目标、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目标、机构改革和编制工作目标;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中小企业服务局人员负责检查考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目标;

第二小组主要负责考核: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目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目标、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目标、扶贫工作目标;

第三小组主要负责考核:造林绿化和其它林业生产目标、环境保护目标、旅游目标和安全生产目标。

对市政府部门检查考核时,各小组的具体分工由各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3)考核结果认定:检查组对每个责任单位检查考核后,要召开碰头会,对考核内容逐项予以认定,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不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凡是有关部门制定有具体考核方案的目标项目,检查组要实事求是地按照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计分或确定考核档次。凡是没有考核方案的目标项目,考核认定时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属于量化指标的目标,考核组要逐项逐条确定具体达到或完成的准确数据;属于非量化的目标,考核时要逐项逐条确定目标完成的形象进度或具体达到的进度结果。

5.时间安排

(1)2007年1月22日对检查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

(2)2007年1月23-24日对6个县(市、区)和开发区进行检查考核;

(3)2007年1月25-27日对市政府77个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4)2007年1月30日前各检查组将考核认定结果和考核原始依据报市政府目标办。

6.考核要求

(1)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公正、注重效率、突出重点的原则,尽可能减少环节,不影响基层工作。

(2)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和任何礼物;集中乘车,不搞迎送。

(3)被检查单位要客观地总结和汇报工作,不做表面文章,不弄虚作假,对成绩不夸大其词,对问题不回避掩饰,认真对待检查。

(4)车辆安排:各组组长、副组长每人带工作用车1辆。

(三)汇总审定

1.在各部门综合考核认定的基础上,按照下列分工,有关部门于2007年1月31日前将综合考核认定结果报市政府目标办。

(1)市统计局、农业普查办:纳入统计制度的各项指标和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目标;

(2)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项目目标;

(3)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目标;

(4)市财政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其中组织的地方税收目标、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减轻农民负担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基金收入目标;

(5)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本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和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目标;

(6)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目标;

(7)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目标;

(8)市旅游局:发展旅游事业目标;

(9)市林业局:造林绿化和其它林业生产目标;

(10)市人行:各专业银行金融专业性目标;

(11)市人事局(市编办):机构改革和编制工作目标;

(12)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目标;

(13)市扶贫办:扶贫工作目标;

(14)市民政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和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目标;

(15)市国土资源局: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厂目标;

(16)市建委:新增新型墙材产量目标和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间目标;

(17)市教育局:农村中小学校新增危房改造任务目标;

(18)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

(19)市园林局:创建园林城市目标;

(20)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包括催查催办和信息工作)目标;

(21)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安全目标;

(22)市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目标;

(23)市综治委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处理法轮功问题工作目标;

(24)市依法治市办: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

(25)市文明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26)市信访局:信访工作目标;

(27)市直工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目标;

(28)市委宣传部: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目标;

(29)市人口计生委: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

(30)市卫生局:创建卫生城市目标;

(31)市农业局: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目标。

2.市政府目标办根据综合考核检查组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查考核结果,对各责任单位的目标管理完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汇总计分(按三政〔2006〕22号文件执行),初步考核认定结果于2007年2月15日前完成;2007年2月25日前做好向各责任单位的情况反馈和衔接。

(四)评先

1.市政府部门:市政府目标办将各责任单位目标管理整体考核结果和评先分配名额(“先进单位”20%)提交给各位副市长,由各位副市长根据考核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分口推荐出受表彰单位建议名单;市政府目标办将推荐情况汇总后提交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县(市、区):由市政府目标办根据各县(市、区)目标管理整体考核结果,提出“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提交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考核和评先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委常委会议审定,统一进行表彰。

全部考评工作于2007年2月底结束。

附件:检查组分组情况及检查范围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检查组分组情况及检查范围(一)

带队领导:苏新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考核对象10个:

卢氏县、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

体育局、卫生局、广电局、民族宗教局、旅游局、人口计生委

组长:上官卿(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各小组组长)

第一小组组长:统计局领导成员:发展改革委、人事局(编办)、中小企业服务局、政府法制办各一人

第二小组组长:劳动保障局领导成员: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各一人

第三小组组长:林业局领导成员:环保局、旅游局、安监局各一人

带队领导:赵光超(市政府副市长)

考核对象17个:

湖滨区、开发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民政局、扶贫办槐扒局、烟草局、气象局、残联农行、河务移民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供销社、农发行

组长:刘志星(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副组长(各小组组长)

第一小组组长:人事局(编办)领导成员: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政府法制办各一人

第二小组组长:劳动保障局领导成员: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各一人

第三小组组长:环保局领导成员:林业局、旅游局、安监局各一人

带队领导:史增田(市政府副市长)

考核对象18个:

渑池县、政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人事局、监察局、物价局、接待办、驻郑办、农信办、地税局、国税局、人行、银监分局、劳动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

组长:杜寿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各小组组长)

第一小组组长:发展改革委领导成员:统计局、人事局(编办)、中小企业服务局、政府法制办各一人

第二小组组长:扶贫办领导成员: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各一人

第三小组组长:旅游局领导成员: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各一人

检查组分组情况及检查范围(二)

带队领导:张君贵(市政府副市长)

考核对象16个:

义马市、建委、环保局、房管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城市信用社城管局、园林局、工商局、建行网通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电信公司、邮政局

组长:郑禄学(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各小组组长)

第一小组组长:统计局领导成员:发展改革委、人事局(编办)、中小企业服务局、政府法制办各一人

第二小组组长:财政局领导成员:劳动保障局、扶贫办、民政局各一人

第三小组组长:旅游局领导成员: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各一人

带队领导:赵艳(市政府副市长)

考核对象9个:

陕县、交通局、粮食局、盐业局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物资总公司

组长:孙天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各小组组长)

第一小组组长:人事局(编办)领导成员: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政府法制办各一人

第二小组组长:民政局领导成员: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各一人

第三小组组长:林业局领导成员:环保局、旅游局、安监局各一人

带队领导:黄保卫(市政府副市长)

考核对象14个:

灵宝市、国资委、黄金局、煤炭局

安监局、药监局、质监局、工行

中行、供电公司、医药总公司

石油公司、寿险公司、人保公司

组长:王清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各小组组长)

第一小组组长:发展改革委领导成员:统计局、人事局(编办)、中小企业服务局、政府法制办各一人

第二小组组长:民政局领导成员: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各一人

第三小组组长:安监局领导成员: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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