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07)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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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荆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进一步改善我市残疾人状况,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和《荆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荆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经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一)残联组织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日趋完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全市6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大多数残联实现了机构升格,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全市建有残疾人组织的社区23个,基层残疾人协会86个,各级残疾人5个专门协会都已建立,专兼职残疾人工作者62人,残疾人组织不断完善,残疾人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二)残疾人工作全面拓展,残疾人状况得到改善。“十五”期间有28643名残疾人不同程度得到康复,康复工作社会效益显著。残疾人义务教育比率日增,职业教育稳步前进,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5%,残疾人考生被各类高等院校录取率为95%。残疾人体育成果突出,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省内运动会上共获得72枚奖牌。举办各类残疾人培训班21期,培训残疾人2万多人次,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城镇残疾人就业累计数为7200人,农村就业残疾人累计达53820人;残疾人扶贫工作成效显著,为7万多残疾人减免税费,为农村残疾人提供种养殖技术培训7400人次,全市特别贫困残疾人由2000年底的4万人下降到2.2万人,45%的残疾人基本脱贫,为86户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对城乡4万名特困残疾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使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三)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残疾人素质明显提高。全市建立了9家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示范岗,残疾人得到了更多的实惠,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氛围,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少数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地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状况,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部分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有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扶助残疾人的法规、政策还不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体系和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残疾人的状况,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抓住国家和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荆门的良好发展机遇,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带领残疾人共同奔小康这个目标,以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和推进基层残疾人工作为重点,加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业务建设,为残疾人办实事,让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加强法规建设,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组织建设,密切联系残疾人,为残疾人排忧解难,使我市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一个明显的改善,残疾人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为构建和谐荆门做出新的贡献。
三、“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工作。
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训练体系,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3.5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1、积极创造条件,协调市级医院眼科队伍培训,提高治疗水平,扩大就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覆盖面。组织患者到定点医院集中手术,年手术量完成1800例以上。形成医院眼科、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为250名低视力残疾人配用助视器,培训25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
2、对2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培训聋儿家长200名,免费配助听器120台。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270名、智力残疾儿童训练260名、假肢和矫形器安装350例。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100例,麻风畸残矫治手术10例,组织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10000件。对120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
3、加强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制定规划,明确分工,协调实施。各级康复机构(中心、站、点)、康复协会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编写教材,培训骨干,传授方法,提供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各类社区服务机构、残疾人活动场所等作用,形成康复服务网络,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盲人行走导向、聋儿听力语言、助视器配戴、精神病防治康复等训练与服务。
4、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减少药物致聋,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实行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推行食用盐加碘,在食盐加碘措施未落实的地区,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儿童补碘,预防因缺碘导致智力残疾。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科学与安全意识。
5、加强残疾人康复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残疾人康复项目,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让有需求的残疾人尽可能得到康复补偿,改善功能。将残疾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保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教育工作。
加大特殊教育力度,开展残疾儿童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1、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普九”义务教育体系,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入学水平。
2、社会普通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学校试行劳动预备制。
3、有计划地在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骨干教师。通过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提高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将聋儿语训纳入教育规划,按规定解决好待遇问题。
4、实施教育“国彩项目”,对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实行按级补贴和适当奖励,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
5、在残疾青少年中扫除文盲,继续完善、推广汉语双拼盲文和中国手语,积极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残疾人教育中的应用。
(三)就业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1、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使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得到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就业率达到80%左右。
2、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检查监督体系,强化法律维权手段,合理安排和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真正用好、用活、用出效益。
3、加强扶持和保护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做好残疾人稳定就业工作,尽量避免残疾职工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加快福利企业改革的步伐,完善并落实扶持保护政策。坚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宗旨和方向,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列入福利企业职工范围计算比例,不断改善残疾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状况。
4、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建立以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表彰残疾人职业技术能手。
(四)扶贫与社会保障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2004]76号)精神,实现残疾人人均年收入与全市人均年收入同步增长,使贫困残疾人脱贫不返贫,使已经解决温饱的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并达到小康水平。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全市完成扶持2万名可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脱贫任务。
2、组织实施残疾人种植、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各种有利于残疾人增加经济收入的短、平、快项目。
3、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增强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
4、动员社会力量,实行多口帮扶。各级党、政、群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对口扶持贫困残疾人,建立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不脱贫不脱钩。
5、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将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实行供养,保障其基本生活。
6、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切实将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工作纳入“搬迁式扶贫工程”、“农村安居工程”之中,认真实施好中国残联专项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将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纳入政府经济房建设工程。
(五)法制建设和残疾人维权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一系列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
2、补充、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在农村税费改革后,进一步采取措施对贫困残疾人实施扶持、补贴、救助等措施。
3、做好信访工作,明确人员,完善制度,落实经费,为稳定大局服务。
4、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机构,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法院、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设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六)文化体育和宣传工作。
1、发挥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的作用,努力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广播、电视台要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性报刊要开辟残疾人内容的栏目。积极组织稿件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活动。
2、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展示残疾人才华,增进理解与沟通,积极组织和参与市内外演出交流。
3、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使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达到20%。加大残疾人体育经费的投入,吸收社会资金,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我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加强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全面推进环境、信息、交流无障碍。力争在国省内赛事中取得良好成绩。
4、各类公众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公共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图书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
5、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城建、残联、交通等部门制定实施无障碍设施行业规范;开展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在旧城改造、新城开发、中小城镇建设中推行无障碍建设。
(七)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县、市、区残联要逐步全部实现机构升格、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形成一体化组织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全方位服务残疾人的场所。乡镇、街办建立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将残联工作纳入乡镇社会事务办统一考评,做到有人办事、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选拔有一定能力的同志担任协会或小组联络员,使基层组织能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的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
2、做好残联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工作,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领导集体。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保持残疾人事业队伍的活力。
3、加强干部培训。分级分批系统地对残联干部进行培训、轮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各县、市、区残联要逐步建立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加强专门协会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办公场所,保障协会工作正常运转。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切实反映他们的需求,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5、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助残的激励机制。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热爱生活、自强自立。大力表彰各行各业富有时代创新精神的优秀残疾人。社会各行各业各类表彰奖励要充分考虑残疾人优秀代表。
6、加快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利用社会现有场所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服务。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地方投资为主,国家给予补贴。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市政府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立项、用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
(八)信息网络建设。
1、市残联依托电子政务中心网络平台建立市、区、乡(镇)联通的业务网,并在“中国荆门”门户网站上建立子网页,建立健全统计指标、网络传输体系,为残疾人事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2、配备热爱残疾人事业、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熟悉残联业务的专职人员。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逐步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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