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f.gov.cn)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政府业务为主线,公众需求为导向,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服务公众、企业、旅游者、投资者等不同用户的综合信息平台。为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全面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

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及时公布市政府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不断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努力把我市电子政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由襄樊市政府办公室主办、襄樊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承办,网站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含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以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网站为基础,充分发挥各地和各部门的积极性,构建以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枢纽,地方政府、市政府部门网站为节点的政府网站群,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行政工作相关的信息。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及时。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主体,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在线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三、襄樊市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方式

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直部门网站。采取办公网上报送、门户网上自行发布、门户网上统一受理、对应网页链接、栏目共建、自行采集等方式予以保障。

(一)办公网上报送。办公网报送是指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通过《襄樊市党政办公网·信息互发流程》凭网络管理口令将拟发布的信息报送给市政府网站。

(二)门户网上自行发布和统一受理。门户网上自行发布,是指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配发的后台管理口令自行将拟发布的最新信息上传到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告栏目中,以最快捷、最直观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上统一受理,是指各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上按要求在线受理公众的各项服务。

(三)对应网页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对应栏目网页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的主页与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应链接,方便用户访问;对应栏目及网页链接,是将县(市)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网页)直接链接,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热点专题类的内容和相对独立的栏目,由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五)自行采集。由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人员对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国内新闻媒体发布的本市政务、经济等信息,进行网上抓取和自行采集、整理、编辑后,在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发布。

四、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一)襄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建设规划、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的检查督导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直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协调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网站内容审核的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各部门联系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请于5月30日前报送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

(三)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具体承担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编辑、网站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

五、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报送和更新本单位网站信息,于5月底前确保保障内容到位,并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和在线办事的能力,共同做好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三)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保证网站必要的人员和运行维护经费;制定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方案,抓好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四)尚未建立网站的市直部门,要利用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资源,积极创造条件,按照今年年初召开的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要求,5月底前确保本单位网站建成开通,跟上我市电子政务的建设步伐。

六、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

建立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防止应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结合开展电子政务建设考评活动,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一览表

查看附件请按襄樊政办发[2007]33号(附表门户网内容分解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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