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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收社区建设相关费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收社区建设相关费用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新政办〔2005〕2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社区服务中心是便民利民的公益性项目,其资金来源以政府投资为主。为加快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解决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按照市领导批示,将2002年以来建设的76个社区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建设劳保“两金”、建筑劳务综合费、房屋测量费、房产登记费、土地证费予以免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二○○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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